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二手房产销售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海二手房产销售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
3、关于业主住满5年后,购买的价格计算可以***+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1、政策表明已建好但未出售的进行停止网签,整体重改,拆除原有的居住功能(厨房,卫生间和夹层);
2、对于已售出未交房的这部分,拆除居住功能;
3、对于已交房的需进行全面清查,列入违规建筑的应当督促整改并拆除居住功能,未整改的不能进行二手交易。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二手房产销售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二手房产销售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jygha.cn/post/10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