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镇海房产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镇海房产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宁波镇海区实行了购房限购政策。该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在镇海区购买首套住房的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而本地户籍居民的限购面积则根据家庭人口数量而定。此外,购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保和纳税记录,并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城市拥有房产。这些限购措施旨在抑制房价上涨,促进市场稳定,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认真了解政策以及自身的购房条件。
镇海贵驷街道房产过户在解放南路房产交易中心***。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一般有专门办理过户的营业大厅。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原件复印件,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房地产权利证书。
1. 可以通过宁波市不动产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网进行查询。
2. 因为在宁波市,购房备案是必须的,备案手机是指购房者在购房备案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通过查询备案手机可以了解到购房者的备案情况。
3. 在宁波市不动产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网上,可以输入备案手机进行查询,系统会显示与该备案手机相关的购房备案信息,包括房屋的具体信息、备案时间等。
这样可以方便购房者了解自己的备案情况。
宁波从2020年7月7日起执行以下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宁波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一外地人:
⑴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⑵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本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宁波市户籍居民及家庭包括:
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⑵拥有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的人员。
⑶宁波市户籍人员因求学,户籍迁出本地的,在求学期间购买限购区域住房,能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⑷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明和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镇海房产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镇海房产政策最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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