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拿出来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拿出来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拿回来的方法是还完贷款。不同的银行具体要求不一样,但一般银行都会要求购房者带上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好结算手续后,会领到一个还款凭证,银行还会把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正本等一并还给购房者,这样房产证就可以拿回来了。房产证抵押在银行也是可以做二次***的。
房产证二次***条件包括:
2、该房产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办理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3、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4、该房产具有可二次抵押额度,房屋***的余额小于现在房价的七成。
如果你本人就是房产证的拥有人,把你的***带上(其实最好把关于这个房子的东西都带上,以防他要的东西你没有,又要多跑一趟),就可以了!如果可以最好就找回当初帮你办理抵押的那个人员!
不动产抵押***了可以拿房产证,因为虽然抵押***了,房产证在自己手上不影响抵押,抵押是银行要求设定的他项权利,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都有备案,你自己拿着证,不能做第二次抵押,也不能随意处置房地产,因为这些都是要经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能够接受监督,能够控制。
抵押的房产办理过户时,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一个问题抵押合同,在您领取新的房产证当天在国土局办理抵押,抵押件由国土局验,在递件到抵押银行,这个过程需要5--10个工作日,银行收到抵押件后,会根据实际情况来放尾款给到卖方账户上,银行客户经理一般会在这个时候通知您款项已经放了,一般放款后,供楼有一两个月了银行会寄过来或者是自己联系客户经理去拿的。
第二个问题,您指的抵押回执单,这个抵押回执单是由银行收回,在银行存档的,不会给到抵押人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拿出来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拿出来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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