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最新的房产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成都最新的房产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前置条件:港、澳居民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并回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并回内地定居的。
所需材料:
2、《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原件)
3、《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原件)
成都市预制板房不会统一拆除。
预制板楼房是提前将建筑材料混合在一起,研制出一块水泥板,随即利用这个水泥板进行房屋的搭建,由于预制板大多都是空心的,这样可以节约建房成本,同时也能够缩短建房的周期。
预制板建造出来的楼房大多质量水平较为低下,而出现这类型房屋的主要原因,也是由于此前的生活水平低以及建筑技术不够成熟。
目前对于预制板楼房的政策,上了年限的房屋、危险性比较高的房屋、改造价值不大的房屋都进行拆除,而如果这类房屋存在结构较好,还有一定的使用年限,那么大概率会进行修补,所以是否拆除也要根据此类房屋自身的情况考虑。
成都限购五年是从2011年4月19日开始计算的。
2011年4月19日成都市***发文宣布,对购房者实行限购政策,购房家庭名下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包含其他城市)的,限制其在成都市内购买住房。
因此,成都限购五年的计算自然从这个时间节点开始。
自2011年4月19日起,成都市限购政策从最初的限制单个家庭买房扩展到了限制单个人买房,并进行了多次调整。
目前,成都限购政策的主要措施为限制购房人的户口限制和房屋认购周期限制。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最新的房产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最新的房产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jygha.cn/post/17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