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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农户占有村集体土地属个别现象。一是法律观念淡薄。存在谁占归谁有的想法。二是村干部不作为,当老好人的任其侵占集体***。三是少数户存在侥幸心理。爱占便宜。农村土地(含宅基地,自由地,机动地和家庭承包地)归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解决有三。第一,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第二,村干部要敢于担当,不能牺牲多数人利益而让少数占好处。第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合同。
农村强占土地有多方面原因,一是集体化时自家房屋的后山荒地生产队未使用,在分田到户后有的人就开垦种作物或者建房孑就变为己有。二是有人不断侵占公共的土地,别人不方便去耕种,个人强行建房,种植作物。但在征收时主要还是按建筑面积算,国家应该确定人平均面积数,超出的归集体所有,这样就不会有强占的现象发生。
我们当地的情况是山区,每个人除二亩承包地之外还有数百亩的荒山荒坡,如今却没有一点空闲的地方,全部被村民们开荒种树,当然也有一部分村民一点也没有占,如果是强占,依法收交,清问你依的什么法?法律上有不允许开荒、植树吗?这样的说法只是鼓励那此有手好闲的人,天天喝个小酒,打个***,连自己的责任田都丢荒了,他肯定不会去开荒植树,不会去强占别人家的土地!
凡事皆有因,要区别对待,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要端正心态这样想:没人强占荒那也是荒了,有人拿去种地了,总比荒那强!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管理和使用权,凡强占的必须按法规处理,没规矩不成方圆,否则土地定会成为乡村***的滋生地。但因历史原因,特别是农村宅基地户与户之间存在差异。为体现公平合理,减少社会矛盾,据说国家制定的《新土地法》里规定在一户一宅的基础上,把超占的部分合理收费就很好,多占多交费,少占少交费,在符合法律范围内不收费,群众非常欢迎。
确切的说,不是买到农村的宅基地,而是在农村买房子。买到农村的房子以后,你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要想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首先你必须是农村户口,只有具备了这一点,你才可以想其他的。如果你是非农户口的话,任凭你再有钱再有本事,也买不到农村的宅基地。
如果你本身是农村户籍的话,这个问题很简单。虽然说这些年农村已经不给村民划分宅基地,但是农村现在有的是空房子。因为现在农村条件好了,很多的农村人跑到城里买了楼房,农村的房子就空闲下来。也有的农村人因为子女在城里安家落户,父母只能跟着到城里去养老,所以农村的老宅子也是没有人居住。大家都知道房子长年没有人居住并不好,所以很多人家想将村的房子卖掉。如果家里需要宅基地的话,可以买同村人的房子。
如果只是自己生活在城里,又是非农户口,而父母生活在农村,也是农村户口,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在农村买房子。***如父母不在了,有兄弟姐妹生活在农村,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兄弟姐妹在农村买到房子。只不过现在不管在哪里买房子,过户手续比较麻烦。就算是村里不反对,村委会帮你们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但过户手续村里没有办法直接办理。有的地方需要到镇***以及上一级部门办理,有的地方则是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很多城里人喜欢到农村生活,喜欢农村的山清水秀和新鲜空气,有很多人希望节***日的时候,到农村里住上几天。也有的人想等老了以后,再回到农村过着自耕自种田园般的生活。我有个亲戚就是这样,一辈子在大城市工作,退休以后,不听儿女的劝阻,非要回到自己的村里生活。今年80多岁了,儿女依然都留在城市,只有他自己回到了农村。刚回村里的时候,因为没有房子,只能居住在曾经关系比较好的邻居家里。后来经过邻居帮忙,在村里买花3万块钱买了一处房子。
经过村委会同意帮忙,和卖主签订了合同。房子虽然是亲戚的了,但是不能过户,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原来户主的名字。我那个亲戚也不在乎,他说反正他的儿女也不会再回到这个小村子里,只要他活着的时候有地方住就可以,等到他百年以后,这个房子的归属权,随便归谁都可以,无所谓。所以房子买到手以后,人家还把房子从里到外重新装修了一遍。
如果能有我的亲戚这样的心态也不错,花几万块钱,只是为了在农村买个房子住着,自己生活的开心就好。如果你一定要计较过户这个问题,那就有点儿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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