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去掉父母名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去掉父母名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首先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等母亲百年后还要办理继承手续,将房产证上母亲的名字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现在把房产证改成你的名字(不含母亲)就可以不走继承。但是,要注意,不论是加你的名字还是改成你一个人的名字,都要按照正常房产交易手续缴纳税费。
如果不变更,母亲去世后,你可以按照继承程序,把母亲的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前提是你母亲的父母已经不在了,你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不用交税。
未成年人在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般不可以去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为未成年的利益,或者是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父母名下。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律师大刘说法:如果你母亲立遗嘱指定你父亲为房产唯一继承人,那么你父亲这么做是合法的;如果你母亲没有立遗嘱,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你父亲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以首先要确定你母亲有没有立遗嘱。
一、有遗嘱的情况。
1、如果你母亲有遗嘱,并且遗嘱中指定你父亲继承该套房产,那么你父亲这么做是合法的。
2、如果你母亲有遗嘱,遗嘱中并没有指定该房产由你父亲一人继承,那么你父亲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二、无遗嘱的情况。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区分该房产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像这种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忽略不计。别说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家庭共有财产,本来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无所谓的,不可能把全家的名字都写到上边,写一个人的名字是现在的风俗习惯。所以说,房子以前是写的父亲、母亲两个人的名字也好,现在改写成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也好,本身也不影响房子产权的归属。
因为现在国家政策是,房子产权归属,不单单是看房产证上是写谁的名字,而主要是看房子是谁出资购买、建设的。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房子产权原本属母亲与父亲共有,(甚至属母亲私有。)再改为父亲的名子,也不会改变房子产权的归属。(除非母亲有合法遗嘱)。
这本属于家庭私事,一般没人干涉的。往往是家庭内部产生了矛盾,才会引起法律的干预。就像这种,因为,***如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去世了,这将出现母亲财产的继承问题。母亲的财产,其娘家父母本来是有继承权的。***若父亲将房产改成自己的名字后,影响了母亲娘家人的继承,这就会引起对父亲改房产名字进行法律追究。认为不合法。
法律是讲证据的,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再改名字,法院也会给予合理判决的。
母亲去世,你父亲没有经过儿女同意下,把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这样做不合法的。
原来房产证可能是你父母俩人的名字,房产有你母亲的一半。你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遗产是配偶,子女,父母(她如果有父母的话)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的。
你父亲要把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必须经过他的儿女和岳父母同意才能过户的。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没有出具放弃继承的公证书,房产管理部门是不可能给他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不知你父亲是怎么办理的。
合法的做法就是,你父亲想过户。先征求你们子女及岳父母的意见,你们如果都放弃继承呢,可以有公证处出具你们放弃继承的公证书,你父亲可以把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你们不放弃继承的话,你父亲应该把你们该继承的份额折合成人民币给你们,然后有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你爸可以把房产过户到他名下。
他自己未经儿女同意,就把夫妻二人的房产改成他的名字,是不合法的!
你们想要回自己份额的话,可以到房管部门申诉,要求此房产证作废,或到******,要求依法继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去掉父母名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去掉父母名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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