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日照房产九条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日照房产九条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封自住阳台是违建,为什么?
其理由:
1,城市建筑包括自住住宅是经过当地规划部门规划的,是经过堪察设计院出图纸的,施工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民用建筑物施工标准施工的。自封阳台属于违建。
2,阳台是满足住户晾衣,养花草鱼需要的,而某些人改变阳台用途。把室内厨房私自拆除,增加室内活动空间,自封阳台改成厨房。
3,自封阳台改成厨房,超过原阳台承重量,阳台易倒塌。改为厨房,私接电线,水管,天然气,暖气,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4,自封阳台与其他住戸正常阳台不协调,影响观瞻。
违章建筑,城市管理部门应依据《城市管理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拆除,恢复现状。
现在真是啥都算违建物,就拿我这家装修一事来说,当初为了露台,我家特意买在顶层,当时本来打算不封的,琢磨在上面种点花花草草,但是自从有了孩子之后,怕他攀爬发生意外,打算把露台封起来,心想建成阳光房也不错。可动工没多久,邻居举报,物业找上门,非要师傅给拆掉。
经过一番了解,我才知道,原来私自改变露台结构或外观都属于违章建筑。违法的事,咱惹不起!不让我封露台可咋办呢?我都和装修师傅们签约了,这工钱又怎么算?
愁死我了,突然有个机智的师傅和我提议,说可以装一个折叠阳光房,它不用的时候,可以收起来,不算违建。
严格来说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买房时都承诺可以封!开发商不封是为了减少容积率!减少28项平米收费压缩成本核算、实为打政策察边!中国现存房子有多少符合规划要求的!几乎没有都存在各种问题!这是实际情况所以房产税才会延迟!房子在降价涉四个亿人!二代房奴!
属于违章建筑,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由原来不计入面积的露台改为计入建筑面积的阳光房,显然涉及到地上面积增加,那么也就涉及到容积率的增加。2.涉及改变外立面形式,规划方案中效果图经批准后具有外立面形式色彩材质等属性,增加阳光房就与批准的效果图不一致了,与批准的方案不符。3.其他可能导致高度退线***光通风消防等原因产生的问题。所以将露台改为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封阳台当然是属于违建了,下面我就从防火要求和规划要求来分析为什么封闭阳台属于违建:
1、从安全的角度出发,阳台封闭后其不满足《建筑摄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6.2.5条的规定,即建筑外墙的上、下开口之间应设置有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实体墙,当建筑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高度可以减小,但不得低于0.8米;二者是在开口之间设置防火挑檐,其长度不小于开口的长度、宽度不应小于1.0米;或者是当建筑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以设置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小时(高层建筑)或0.5小时(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但这个外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极限。
本来阳台不封闭,可以作为防火挑檐来处理,其长度大于开口长度,宽度大于1米,其上下开口的间距没有限制,满足规范要求,当阳台封闭起来以后,封闭的阳台就应视作房间,其上下之间的间距远远小于规范规定的不小于1.2米,不满足规范要求。而规范的这条规定还是强制性条文,必须要严格执行。所以封闭阳台应该属于违建!
2、住宅建筑在审批时是要控制容积率的,而敞开式阳台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只计算阳台面积的一半,如果阳台封闭起来,就应该算全面积,其容积率可能就超过了***审批的容积率了;
3、住宅在规划审批时,其外立面造型同时也就固定下来,当我们把阳台用玻璃窗进行封闭以后,其就改变了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就不满足当初***已经审批的建筑立面效果,有效城市的美观,违反城市规划,所以应该属于违建。
《物业管理条例》是***院于19***年颁布的一部行政法规,规范了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管理要求。而《民法典》是2020年实行的新民法典,是我国现行的最高民事法律。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文件,在《民法典》中没有直接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
但是,根据《民法典》,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财产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等权利,而物业服务企业则必须履行服务合同,提供规范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和适用性。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的规定,行政法规与民法典的关系是行政法规居次于民法典,就是说行政法规不得与民法典相冲突,如有冲突以民法典为准。因此,在物业管理领域中,如果《物业管理条例》与《民法典》之间存在差异或矛盾,应以《民法典》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物业
,关于物权,法典里详尽解释了物业与户卜。在小区里的财产责任的划分,和一些公用设置的划分,和一些费用的划分都有详尽的解黎,仔细认真学习就可以了解了更多的物权法了。
第二编 物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不管你多年青,哪怕年轻到还穿纸尿裤。
讲住七楼爬楼轻松的都脑有毛病。
坐公交车几个站都要争位置,一天到晚哔哔老人让座的事,还要死撑讲七楼爬楼梯轻松。
广州市***给出的指引是三楼为基数1每上一层就加0.1基数。
加装电梯的你要觉得用不上的你完全可以选择不参与的。以后不使用就没你什么事了。
从表面来上看似乎很合理,但从实际使用来看这种分摊欠妥,因为这种分摊是***设电梯一直停在一楼的起始状态下来运行的,而实际使用中,电梯有可能停在七楼或者其他楼层,在一楼使用人按电梯到其他楼层时,一样要全楼层运行,功耗使用是和居住在7楼的业主是一样的,所以,我认为,电梯使用费每楼层均摊是最合理的。
分滩是合理的,住在高层用电也多损耗率也大。附何公平原则。上下都用的多。只要住在里百。就不可能用不到电梯。年青人可以走楼梯。即环保:又段练身体。但电梯设备是配套工程。不可能为每一个人量身订做。要少数服丛多数。不想花电费可卖一楼。顺理才能成章法!
当然合理了。从人性化角度讲,你现在年轻,你也有老的那一天。你有父母将来也会有儿女。没有电梯时你必须天天爬楼没有选择。有电梯了你就双向选择。从经济学角度讲,将来你不在这儿住了。有电梯。卖房价格也会不一样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日照房产九条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日照房产九条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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