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被偷了被抵押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证被偷了被抵押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个是要根据实体情况而定:
1、如果
2、如果是拿去
民间融资借贷
,民间融资债权人一般都会拿去抵押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后再放款给您,和银行的手续也是一样的,相信民间融资借贷不会只收取您的房产证而不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证可以挂失的,只收房产证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于设定的抵押物没有优先处置权。参考资料:
去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时,房产证要交给银行吗?
首先房产证被偷拿以后,是无法办理抵押***的,因为必须房产证上主人的名字才可以办理。
在房产证被偷拿以后,可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补办房产证,在查明情况属实后,工作人员会开具登报遗失证明,之后再办理新的房产证。
补办房屋产权证由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负责办理。这是可以进行***的,只要可以证明房产证是你们的,这是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的
具体的补办手续为:(1)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签字盖章)。(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地局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额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具结(其中内容包括:a.遗失的证件找到后要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已经查封了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所有权人将其处分的行为是无效的,处分合同同样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在已经支付全部的房款的条件下,只能要求出卖方返还全部房款,同时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损失。是否构成***的问题,在实务当中,一般是以出卖方卷款逃跑为一个不成文的判断标准。
拟定购买二手房,看好房源和价格。首先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意向房产可有抵押或查封。然后通过住建部门对买卖合同、资金实行监管。合同签订后,及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购买人一般对交易流程规定不甚了解,不知道会暗藏***风险,容易被忽悠。有的是稀里糊涂的就草签买卖协议,交了钱,有的经过不正规的中介签定合同。到了关键过户时刻,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完成过户登记。造成了夹生饭。
合同签了,款付了。债权债务关系是成立的。但债权转让为物权必须要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方能产生物权的法律效力。买方只有向******卖方,主张解封过户或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手里有卖方的产权证是没什么价值意义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被偷了被抵押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被偷了被抵押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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