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补领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补领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补办房产证首先要对房产证进行挂失并公告,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进行房产证补办的,大部分地区公告时间是在6个月,等到过了公告期以后,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房管局补办房产证。
你好,办法房产证的资料丢失后,需要登报挂失,需要10天到15天以后才能重新办理。
首先,建议您找到开发商,开发商会有购房合同,***,税票的存根,你可以拿到存根的编号和名称,到当地报社登报申请挂失;
其次,挂失期限到后,您可以到开发商申请重新开具***和购房合同,税票可能就要到税局去,当然,你要拿着挂失的报纸去。
建议,先了解当地的补办方法,可能各地不一样。
1.不要紧张,你就是房产证丢了都是可以补的,何况其他。当然,钱丢了确实不能补哦!
2.购房合同可以问开发商(或交易该二手房的经纪公司)再补一份;
3.***、税票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相关部门申请补一份证明,拿到办理产证的窗口就可以办理了。一般税务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有专门的窗口,很方便的。
第一、找房产公司财务或者售房部都会有备份
第二、有关系可以直接去各个部门直接找
第三、拿到备份的直接去复印
第四、合同房产公司售房部可以从新打印,税票如果要原件,只能开证明登报丢失再去各部门补办
买了房,证还没办,人去世。这种情况非常普遍。
要想办到你的名下,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先办理继承后转移,另一个是去法院***。
先说第一种办法继承:经你咨询回答先办理到和你签合同的原房主名下。因为原房主去世,已经丧失了申请主体资格,不能先办理到原房主名下了,必须先办继承,然后其继承人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配合你办理转移登记。
第二种办法,去******,诉求缘由可以是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是确认房屋的权利归属,最后根据***的裁决结果办到你的名下。
这种情况,首先保留好当时买房的合同、收条、付款凭证!再跟房主的配偶或者子女沟通,适当花点小钱让他们配合做继承公证,让其中的一个人继承,拿着继承公证书去办理新的房产证再过户给你!如果房主的配偶或者子女都不不配合,那就只有***了!
首先
房屋虽然登记的是原房主名字,原房主死亡,新房主还没有完成变更登记,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原房主死亡那一刻,新房主就成为房屋法律上的所有权人;
其次
从过户登记上来讲,以答主在实践中碰到的案例为例,原房主过世,需要先办理继承,给继承人先出新房本,然后再给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这是北京市某区房屋登记中心的程序,全国是否通行适用没有具体查询。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人概括继承,既要继承权利,又要继承债务,继承人有义务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的义务;
最后
房主配偶虽然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但是可以委托他人配合作为买受人的题主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对方不予配合,可以提***讼,请求对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交付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补领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补领房产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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