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用担心,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当然好。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在判定是否共有财产时,法律是要看购买时间的。
1、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增加一个共有者的名字;(需要你丈夫配合)
2、在当地房产局,了解一下,是否可以针对你们的情况,要求该房不能在没有你的签字的情况下销售;
3、你自己要复印好房产证、按揭证件、银行资料等(最好扫描),以防万一你丈夫私自处理房产,你没有相关证件。
说白了就是一个需要夫妻同意才能转让抵押等等,另外一个50%就可单独转让或抵押。
区别:
第一,在共同共有中,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当夫妻离婚以后,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是享有同等权利的,承担同等的义务;而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比方说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如果进行抵押的话就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三,在对外的关系中,如果按份共有入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果义务是可分的,则共有人只按照自己的应有部分对第三人承担义务,承担按份责任。例如,可分割的共有物的交付义务,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应有部分的比例对第三人负责。而如果义务是不可分的,则共有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共有物所产生的共同侵权赔偿义务等。而如果是共同共有人,则不存在按份负责之说,应当一律承担连带责任。
从道理上讲,夫妻婚后买房,那房子无疑就是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上写夫妻任何一方名字,这根本的东西无论在何种原因影响下,它也不应被改变。
但,当今社会人的意识观念行为都呈现了不一定遵守規矩道理的作法,胡绕蛮缠的事的人与人的纠份也时有发生,所以,婚后夫妻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还是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更好,甚至注上房产各自份额也是有必要的。
不可以,购房合同名字必须添加在房产证上。办理房产证写谁的姓名,几个人姓名,是依据购房合同上姓名来定,不能增减和更改。
1、如果是贷款的话,需要以购房合同的原件作为银行抵押物,因此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需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那么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的,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2、如果是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而附带的共有产权证上面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还需要有个约定,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以免后续发生***。
3、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因此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若是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重新更换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那么就需要由开发商申请撤回,并将新合同重新备案才能生效。扩展资料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可能的例外是: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风险。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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