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掉了有危险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证掉了有危险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购房合同和***是要求提供原件的。如果原件丢失了,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提供复印件是无法办理的。
一、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购房***是不能补办的,因为开发商开具***是要交税的,因此,不能重复开具。
二、如果购房***丢失了,可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印***存根联,并让开发商出具证明,这些资料与购房***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证明效力。
三、购房合同,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在复印件上加盖红章,购买人也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这样也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预告登记证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2、带着***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3、三个月后带着登载丢失声明的材料和***明到房管部门填写房权证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4、房管部门受理后依法公示,若无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的话则进入审批程序。5、7个工作日后,带着***到房管部门,缴纳工本费后,就可以领取补发的房屋预告登记证。
可以,具体也看情况,如果是个人房产证丢失,具体补办流程如下:个人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1、备件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提供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
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我认为由房产所有人带着***及相关材料如(购房合同)亲自到场办理就可以了、因为房管局早有备案登记核对无误就可以了。至于会不会给业主打电话这事,我认为没必要,不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掉了有危险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掉了有危险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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