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户籍最新房产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海户籍最新房产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上海居住证新政规定有哪些
已处理寓居注册的人员寓居注册信息出现改变的,应当到现寓居地的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处理信息改变手续,并依照本施行细则第二条的规则,供给相关证明资料。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应当将改变信息在信息体系中予以注册。
脱离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处理寓居注册满半年,契合有合法安稳办事、合法安稳居处、接连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人员,能够到现寓居地的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申领《居住证》,填写《城市居住证请求表》,并供给自己居民身份证亦或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请求人现寓居地址与寓居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施行细则第二条的规则,供给相应居住证明。
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对人员请求处理《居住证》的,应当核对资料是否完全。对资料不完全的,应当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求补齐的内容,并将请求资料交还请求人。对资料完全的,应当在信息体系中予以注册,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办事日内,将相关申办资料移交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关于无房户的认定,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各地认定的标准也不同。但总起来说是大同小异。根据各地***的文件精神,比较一致的是:
1、无房产证即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无已核发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已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房屋;
2、无事实拥有房屋,即实际拥有房屋产权但暂未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房屋;
3、未享受过房改等***分房;
4、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优惠性住房政策。(按房改***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住房,拆迁安置住房,***或单位补贴的集资合作建房,农村批地建房,单位资助或给予补贴款购建的住房等);
5、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
单身情况分析
沪籍单身人士
一、单独名下有房,限购。
二、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三、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认定为无房户:
2住临时搭盖的简易房的;
3长期挂户于亲朋家中而在他处寄居或租住私房的;
4因法院判决应限期迁出现住房屋而又无房搬迁的;
5属于落实房屋政策需要搬迁而又无房搬离的。
上海无房户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根据上海购房限购的相关政策,以下几种可认定无房户:
1、上海夫妻双方名下无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住宅类不动产,可认定为无房户。
2、如果夫妻双方名下有房,但与父母共同共有且购买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以前,不占购房名额,也算无房户。
3、夫妻离婚三年以上且名下无房,也可认定无房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户籍最新房产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户籍最新房产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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