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办理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办理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最好两个人都到场,如果实在不能到场,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对方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2、对方身份证; 3、对方印章。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悟空你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要如何办理房产证,夫妻俩共同在妻子村建的房子,这就证明了妻子是本村户口。丈夫的户口在原村,这就证明了丈夫是上门女婿。那这就要用妻子的户头办理房产证《农村说宅基证》。要注意哪些问题:第一,要以妻子的户头为房主申请;第二,写明几口人,住房面积,四至四邻,房屋几间;第三,送交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第四,报镇有关领导审核盖章,土地办盖章,建设办盖章;第五;报县国土局审批手续盖章,县人民***盖章;第六,上级领导审核完毕在你的房产让上《宅基证》全部盖章审核完毕,就是你的房产证《农村使用宅基证》。供参考再见!
按理说房子在哪里建的房产证就办在哪个村,可是你的房子有点麻烦,因为你还不是你妻子村的户口,是没权利在别村建房子的,要想你的房子合理合法你最好把你的户口迁过去,或者在你建房子的村,找当地领导签字认可在去办房产证或许有一线生机,还有一点就是,如果你老婆的户口没迁出那就好办了,因为她是本村户口,完全有资格建房子,也有权利取得房屋拥有权,办房产证也就没有任何障碍了!
我有一农村住房是夫妻俩人一起建在妻子村,现在农村办房产证,我户口在原村,证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提出描述的很清楚,作为上门女婿,而且又通过夫妻俩,自己的辛勤劳动建设了一处农房,现在要办房产证,其实农村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商品房才有房产证,应该是住房土地使用证。
对于题主的丈母娘的要求,属于无理的要求,如果真要把这个土地使用证放在题主丈母娘的名下的话,可以说是后患无穷。毕竟题主的丈母娘有两个女儿,以后的房产归丈母娘,否则的话有理无处说,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对于这个证该怎么办,首先要确认题主与丈母娘是否还是一个户口本,如果是一个户口本的话,要马上分户,毕竟现在已经有房产,是可以允许被分户的。由于题主的户口在原来的村儿,所以没有权利办理这个证,最好就以妻子的名义办理这个证。
当然,如果妻子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把这个证以儿子的身份办理,但是必须达到18周岁以上,否则的话也是没有权利,办理这个证的。但可以以妻子的名义办理,然后等儿子长大以后,再过户到儿子的名下。
总之,对于农村房屋产权的问题,既然是夫妻俩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而建设的房屋,就应该以夫妻的名义办理这个证,当然也可以子女的身份办理这个证,这不能以丈母娘的身份办理,否则引起以后房产不必要的***。
我是农村出来的,农村的事多少知道一点。
房子建在妻子村,办房产证可以办妻子的,也可以办你的,也可以办你们夫妻两人的。这个都没有问题。
讲一些题外话,就农村而言,若妻子家在村子里不强势甚至弱势,那么你的的日子将会不怎么好过。毕竟在农村现阶段而言是这样的!
谢邀!
你的问题我看明白了,你是上门女婿,户口未迁入本村,但婚后建有一处房产,怎么办不动产登记证,丈母要求登记在她名下,你希望登记在儿子名下对么?
第一个问题:这种情况首先不能登记在丈母娘名下,丈母娘的法定继承人不只你夫妻,还有另外二女儿。第二如果夫妻有婚变,你将一无所有。
第二个问题:如何将房登记在儿子名下,合法么?
在实际操作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可以将房屋登记在你妻子名下,并注明共有财产权利人你本人和家庭成员你儿子,完全可以通过审核办理宅基地不动产登记,领取到合法不动产证!
当多年以后,夫妻去世,由于儿子为家庭成员,可以合法的继承房产并变更产权到儿子名下!目前,往后的日子还长,多种不确定因素很多,不要急于变更到儿子名下!
不知道我的回答你满意么?
另欢迎批评指正,点评点赞!
千万不要无动于衷!!ok!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继承的遗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
您所说的夫妻一方去世,那么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确定去世一方的在该房屋上的份额,即明确遗产范围。其次,确定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最后,在确定继承人后,所有继承人去房管局办理继承手续,如果由一个人继承的,需要其他继承人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进行公证,即我们所说的继承公证。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首先提醒题主几个误区:第一,不存在“自然继承”;第二,“拖延办理”
具体的办理方式分为无争议继承,也就是继承权公证;有争议继承,也就是诉讼继承。
提醒您以下几点:
1、夫妻一方过世后,一定要尽快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避免财产外流、或未来继承手续越拖越麻烦。
2、为更好的保障在世一方的利益,建议子女放弃继承份额,将所有份额集中到在世一方名下。
1、不存在“自然继承”
很多人认为夫妻中一方去世了,财产就自然落到在世一方手里了。其实这是错误的,除非在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财产由其配偶继承,否则就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具体来说,《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
2、拖延办理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过世,则房产应分为两半来看,一半为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为死者的遗产。
要过户,实则就是把死者遗产这一半过户到在世一方名下。
如果死者生前无遗嘱,则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这些人共同继承这部分遗产。
如果要过户到配偶一人名下,则可以与死者父母子女协商一致。若他们愿意放弃继承,就可以让他们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再由配偶一人办理继承权公证。此后可凭公证书完成过户。
另外,如果死者的子女还有未成年人,则无法完成这种过户。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也就是无法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这种情况可让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在世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
就这个更名过户的程序而言,其实涉及到了一个财产继承问题。其中,要征得死者的父母、儿女的“同意”,这是硬性规定,因此,要注意和这些人沟通,因为房屋权属不是夫妻一方所有,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作为死者的父母、儿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如果他们没有任何意见,那么可以一同去当地的公证处,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可。这样就能拿着公证书及相关证件,去不动产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了。
当然可以,而如今,大多都是按揭买房,都是有商业房贷或者公积金贷款,一般都是夫妻双方谁是主贷谁是副贷,这样现在大多数的购房***上都是夫妻双方二人的名字,夫妻二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夫妻双方二人一起努力去打拼来拼出新的生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办理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办理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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