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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房产证借钱,用***房证借钱,有还款,叫***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拿***房产证借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拿***房产证借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用别人的房产证,去贷款有什么风险?
  2. 朋友借我10万并把房产证交给我,写了借条,并在借条上写明了用此房产做抵押,有法律效应吗?

别人的房产证,去贷款有什么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抵押物所有人可以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并且,作为抵押的房产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房屋房龄≤15年;

拿假房产证借钱,用假房证借钱,有还款,叫诈骗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无债务***;

3、产权明晰,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4、房屋所在地在本地。同时您作为***主借人,如果出现逾期或坏账等情况,您的个人信用录用会被记入逾期,会对以后的***申请产生影响

拿假房产证借钱,用假房证借钱,有还款,叫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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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10万并把房产证交给我,写了借条,并在借条上写明了用此房产做抵押,有法律效应吗?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只要他签字借条就有效,但以房产证作抵押这种抵押方式是无效的,而且潜在的风险也很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只要对方给你写了借条,并签字确认,那这个借条就是有效的。按照这个借条的相关规定,到期之后对方没有正常还款,你可以以这个借条作为证据向***提***讼,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对方还钱不是因为他把房产证押在你这边,而是因为这个借条的法律效力,有了这个借条之后,你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只有在对方不愿意还钱的情况下,***才会***取强制措施,比如通过拍卖对方的房子来用于偿还你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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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写借条的时候有一个地方必须也要引起注意:

第1、对方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目前有一些人可能会通过一些小手段来规避本人签字,比如故意写错字(比如把开写成井)、或者以其他借口离开现场,让别人代你签字等等,出现这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第2、借条利息的约定。如果你们双方借钱有利息,那一定要在借条里面明确写下来,如果你不在借条上写下来,那对方可以拒绝支付这部分利息。 因为根据最高***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

虽然对方把房产证给了你,而且在借条上约定用房子做抵押,但这种抵押并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有较大的风险,我给你说一个真实的案例,你就知道其中的风险了。

前几年我也曾经接触过一个客户,他当时也是把钱借给了他的朋友,因为双方比较熟悉,所以在借钱的时候也只是在书面上说以房子抵押借了20万块钱,而且他那个朋友也把房产证押在他那边,但是双方因为相互信任,而且为了简便手续,所以没有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刚开始的时候这个事情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他那个朋友第1次借钱都是按时正常还款。也正因为有了这个信任,所以过一段时间他朋友又以原来那套房子作为保证向他借了30万,双方还是只是在书面上说明以房子做抵押,并没有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而且在这次办理的时候,他那个朋友的房子是干净,没有任何***,也没有任何抵押,这样表面看起来是没有任何风险的,毕竟他朋友的房产证在他那边。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你的朋友借了你10万元並写有借条,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和借款数额都很明确,这张借条借款内容应该是有效的。但是,你和朋友在借条上写明用房产证做抵押的内容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因为:

一.借款和房产抵押属于不同的法律行为,需要受不同的法律规定制约,借款合同只要借款属于双方自愿,借条写明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和还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而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抵押需要签订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未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在借条中注明用房产做抵押的内容是无法律效力的。

二、在法律上有效和生效是两回事,借条借款有约定的内容,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一般自合意达成时起就有效了。但是房屋不动产担保并未签订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房屋抵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才成立。所以你需要与朋友签订房屋抵拥权担保协议,並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以房产做为抵押的内容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该部份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才是有效的。

  

抵押条款当然有效,借条当然也有效,但问题是你的抵押权并未设立,就是关于物权的担保作用未发生效力。

所以你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表述清楚,在法律上有效和生效是两回事,如果只有约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一般自合意达成时起就有效了。但是物权的担保并未产生效力,没有设立,所以不能发挥作用。

首先,借条是民间借贷合意达成后,书写的载明借款信息的合同行为,虽然内容简单,一般借条由借钱的人书写并签字,上面可以体现出他主观借钱的意图,在发生***时***会反推理,用质疑的态度问你“你没有给人家借钱,你为什么要打借条”?

其次,就你所描述的情况,是想在借款合同上增加一担保条款的行为,但是因未完成抵押生效的全部程序,所以这个条款未生效,但这本身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虽然你们关于房屋抵押权的设立达成一致意见,朋友也把房产证给你控制,但是借条上面的抵押权并没有设立。

房屋抵押权的设立要经过有管部门在产权上做抵押登记, 这样才会发生抵押权的设立,之前的一切行为充其量能说是达成房屋抵押合计,但是没有设立权利。

如果朋友有其他***,其他人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你并没有优先受偿权,因为官方没有认可你的抵押行为,一切都是白搭。

物的担保看起来效果很好,自己也放心,但是好多时候因为程序瑕疵没有发生效力,并不能请求实现担保的权利,所以不如协商人的担保。

协商第三人为借款合同担保,要注意的是:

首先第三人要有财产能力,要有担保的民事能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拿***房产证借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拿***房产证借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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