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房产赠予最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上海房产赠予最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买的房子如果办理好了房产证就可以赠与,赠与过户也是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的,有限购的城市需要满足限购政策才能办理赠与过户,如果没有限购政策的地方,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办理赠与
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该住房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
同时,强化住房交易登记管理,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一、您所说的房产赠与在法律上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与受赠人的行为。您的这处私房如果有合法的房产所有权证(房产证)证明的确属您所有,您可以自由行使处分权,如买卖、赠与等行为。
二、您的房产赠与会因赠与对象不同,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程序会有所不同。
(一)如果赠与有继承权的子女等,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二)如果是遗赠与别人,遗赠继承人或者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如果是日常生活中一般的无偿赠与其他人,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只要房子还有***是不能赠与或过户,必须要把***还清才可以赠与或过户。
赠与公证可办,但房产权属转移是以房产过户完成为准,在贷房产房管局不受理过户,所以过户是不行的,无论是买卖过户或赠与过户,办完赠与公证而没办赠与过户的,即赠与未全部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房产赠予最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房产赠予最新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jygha.cn/post/4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