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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朋友要借我家的房产证贷款我有什么责任?
  2. 朋友向您借钱,把他房产证交到您手里作为担保,您可以借吗?有何法律依据?

朋友要借我家的房产证贷款我有什么责任?

把房产证借给别人***作担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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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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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朋友向您借钱,把他房产证交到您手里作为担保,您可以借吗?有何法律依据?

肯定不行。

首先如果房产是借款人本人的,那你与借款人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担保关系。

其次即便是你愿意借个他钱,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作为担保的必须有夫妻双方同意,并且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能保护你的合法权利。

相关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会下发一个他项权利证给你,这样如果借款人日后有违约行为你才能主张你的权利。

抵押作为快速获得资金的手段,经常被人们使用,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好处,同时也引起很多的争议。这些争议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对抵押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清所致。下面详细解读我国担保法抵押的详细规定。

一、抵押和抵押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房产抵押以登记为准则,房子作为抵押物,并不是说把房产证交到你手上就可以了。

简单的说,就算房产证交到你手上,你对该房产还是没有房屋所有权(全部产权、部分产权),以及处置权、甚至连使用权都没有,你仅仅只有对房产证的“保管权”以及房主跟你借款的债权,同时就算债权具有法律效益,债权也是需要顺位偿还的(如:第一债权人、第二债权人、第三债权人等)。

1、可以借吗?

首先,要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屋所有权是完整产权还是部分产权,简单的说就是房子有没有抵押,抵押欠款有多少?如:一押、银行个人住房按揭***;二押、房子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自然人。

其次,房主的债务情况,债务情况包含房产抵押、以及其他借贷,如:民间借贷、网贷、信用卡等,

最后,购销合同、抵押登记,为了取得房屋的部分权属,保障(债权人)借款人对债务人(欠款人)的权益,一般情况下均需要签署抵押物的购销合同以及抵押登记。

不可以。

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房子属于不动产,以房产部门的登记为准,房产部门登记谁的名字,房产就属于谁的。至于房产证在谁手里,其实都无所谓,你拿到房产证并不能代表,你对房子享有抵押权。

另外,即使你手持房产证,房产局登记的你朋友的名字,他同样可以用房产抵押,如果在法院有官司,***也可以查封、拍卖他的房产,所以拿房产证担保根本没有任何效力,,,!!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这个不可以,没有法律保护,如果打个欠条,在把房产证拿到手里,欠条上签名,日期,房产证和身份证上的字一至,,就可以借了[呲牙][呲牙][呲牙][呲牙][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把房产证给我,就相当于把房子抵押给我了,这个逻辑显然是不成立的。这就好比,把你的***给我,是不是就把你本人抵给我了?把你的学历证给我,是不是把你的知识抵给我了?

但凡是证,而且是纸质的证,都有可能丢失,也都有补办地方。光凭借掌握他人的“房产证”就想保障自己的权益,这是天方夜谭。

所谓抵押,必须要有两层保障存在:

一、抵押登记机关的公信力

对于房产来说,抵押登记机关就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的意义就是记录抵押关系,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约束抵押人的不合理行为。

如果没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势必会出现“一房多抵”的行为。这和传统异议的“二次抵押”还不同。前者是把房子抵押给多人,对每一个人都谎称自己只把房子抵押给了对方。后者则是利用房子的剩余价值进行抵押,抵押双方知晓二次抵押的背景。很明显前者不合法,后者合法,虽然不一定合规。

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好比是公证处,公证了抵押关系的存在。它是房产抵押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

二、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之前首先需要有一份抵押合同。这份合同是对抵押关系存在的最有力证明。合同上可以详细约束相关权利义务,一般正规机构的抵押都有制式的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个权利靠抵押合同来保障。什么情况,什么时间,抵押开始,触发什么条件可以***,可以追偿,合同上都有约定。

如果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至少也要有抵押合同。

总结:

拿到朋友房产证就敢借钱给他,那胆子也忒大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抵押登记,银行的转账凭证。这四个要素最好都做好留着。如果将来对方不还钱,这也是***的重要凭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能借人做担保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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