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权利人和共有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证权利人和共有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上共有人的名字是指在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利人的姓名,比如买家、卖家和共有人。持有房产证的人就可以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房产权的变更需要更新房产证上的信息,包括所有权人的姓名。共有人的名字一般指夫妻或者家庭成员的名字,比如夫妻双方的姓名,或者父母和子女的姓名。
所以,如果房产证上出现多个人的名字,就表明这个房产有多个权利人,有可能是夫妻双方,也有可能是父母和子女。
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通常情况下,不动产登记一个人名下就是一个人的产权。
如果结婚了,那就看房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前由单方购买,且婚后没有加上对方的名字,这个就是婚前财产与对方没有关系。
婚后买房如果不动产登记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 那么婚姻存续期间不动产物权登记在夫妻中一方名下,不能等同于财产权即为一方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即便是不动产登记簿上仅登记了夫妻中一方的名字,但另一方仍可能认定为***共有人,该不动产物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夫妻双方可直接查询对方名下所登记的不动产情况,夫妻间如认为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与实际情况不符,可由夫妻双方及时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的记载。
在我国,房产施行的是登记制,一般情况下不动产证上登记谁的名字,产权就是谁的,但是呢,凡事总有例外,不动产登记也是如此
下面的这个情况,就是例外
一种是婚后购房,登记时,只写了夫妻双方一人的名字
在这里需要明确一点,婚姻存续期间不动产物权仅登记在夫妻中一方名下,不能等同于财产权即为一方所有,因为
依据相关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房产作为𣎴动产必须在有关部门登记,才能确权。而不动产对所有人来说,有两种情况。即个人完全产权,𠆤人部分产权。𠆤人完全产权顾名思义该产权完全归𠆤人所有。而个人部分产权则比较复杂,所有对像不同,有二个或二𠆤以上权利人共同所有,或个人与国家或法人共同所有。共同所有的方式𣎴同,标注为份额所有即标明所有人每个人所占的份额比例。也有𣎴标注份额只表示共同共有。另在民法典中规定𣎴动产权证中还有居住权。居住权不得继承,仅供标注人使用,但可与权证人商量,卖断居住权。
农村房屋的共有人是按宅基使用证持有人和出资建房人共有的,一般是有父母和子女共有,如果是子女分家财产分割了,分出的人不属于房屋共有人。农村的房屋在目前还没有发放房屋产权证,同时价值也有限,老人和子女对此都比较宽松,特别是一个儿子,老人老了由儿子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二是房屋的建造者。
1、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所以,宅基地申请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宅基地经审批后,家庭内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成员对所申请的宅基地享有同等权利,都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2、关于房屋的建造者
房屋建造分为两种,一种是出力建造,即由家庭成员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建造房屋;另一种是出资建造,即家庭成员出资购买材料、雇佣他人建造。也就是说,不管是出力建造还是出资建造,都可算作是房屋的建造者,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建造方式可能会有交叉,即既出又出资。
特别提醒: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谁拥有不动产权证,谁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在农村,还有很多房子是没有产权证的,建议尽快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权利人和共有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权利人和共有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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