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前房产证上加名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前房产证上加名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以前是男权社会,只要是拿了人家的彩礼,那就是基本摆平了这件事情。娘家人收到了人家的彩礼,吃了定婚饭。那女儿就生是人家的人,死是人家的鬼。那女人的终身幸福都由夫君说了算。出嫁的女人才有泼出去的水之说,那娘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回去的。对于女人那三从四德可不是随便说说。或打,或卖,或出租甚至杀了都凭夫君一句话。没听说也没看过那部史书有记载说娘家人出面给女儿挣口袋不同意的。只是现在男女平等了,结婚大事女人的话语权大了,就是收到了彩礼,那也不一定就摆平了这件事情。那彩礼说打水漂就打水漂。那娘家也是脚面水平趟,说回去就回去。女人还觉得自己委屈,男人也是很无奈。总是有怕被骗了的感觉。不得不像防贼似的留点心眼,还觉得有点防不胜防。所以男人很看重女人的人品,毕竟总是你防我我防你的也太累,那房那车那钱可不是大风随便刮来的。实在没能力的也只好望洋兴叹。有的一听到涉及到天文数字的财礼和房产证加名立马就警惕心上来了,有的吓的立刻叫停止损。弄的人都是很无奈。其实只要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信任这都不是问题。防范于未然的事还是没有好。谢谢。
婚姻法帮你防了!
婚姻法如下规定:
1:双方婚前财产不再随着时间推移,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找个富豪结婚,等婚前财产变成共同财产的时候就离婚分钱!现在不适用了!保留支出证明!加名不存在的!!
2:因彩礼直接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需退还彩礼!也就不存在娶个媳妇把家底掏空的情况了!!
3:婚前财产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我婚前有一套全款房,值100元,婚后值110元,中间的10元差价,和对方无关!婚前全款房,婚后租出去了,租金任然是个人财产!依然和对方无关!
4:婚姻存续期间,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东西,和对方无关!结婚期间,我用个人财产(继承所得或者工商赔偿等)买了一套房,这套房依然是个人财产替代物,依然和对方无关!
所以,尽量不要付现金,用等价替代品代替彩礼,并且保留支付凭证!(可能会有女生会说,婚姻法完全是偏向男性!错,婚姻法偏向的是个人财产,而且很大程度上杜绝了骗婚的行为!如果不能骗婚就是偏向男性的话!那我觉得俞洪敏的话非常正确!)
现在很多都赖习俗,其实是习俗背了好大的锅~
过去古人要彩礼,这没错。但女方是要有尽量相等的陪嫁的。在那时候,男方以礼相聘,女方嫁人若是没有陪嫁,那绝对是爆炸性新闻。女方家族基本上在别人眼里,就跟个要饭的没啥区别。过去古人面子比命值钱,而且都是宗族制度,这种问题连累宗族名声,那您家就算废了,至少兄弟姐妹的嫁娶,就是一出苦情剧了,兄弟姐妹的终身幸福和仕途全给卖了。
古人很少会有,付不出彩礼,出不起嫁妆的问题,为什么?因为古人讲究一个***都知道的观点,门当户对。嫁娶也是挑尽量家族熟悉的,说白了,你的婚姻牵扯着家族的名声,婚嫁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也是两个宗族间的联系。所以,基本都相互的知根知底,更不会闲的索要不属于同一个阶级享有的彩礼。那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
女方的陪嫁也是一样,过去女孩子不是没有继承权,而是你嫁人之后,你是进入到另一个宗族里的人。你作为人家的妻子,是不能再染指本家宗族的财产的。所以,在你嫁人的时候,父母给你的陪嫁,就是家里分给属于你那一份财产,等同变相分了家。该给你的钱,娘家其实都给你了~
你一生的吃穿用度,都在陪家里(详见十里红妆)。要是没有这些东西,你在婆家基本就算抬不起头的。因为你无依无靠~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那你是看电视剧看多了。
但要说明一点,女方的陪嫁,男方家是无权动用的,只要女方不同意,男方要是用了女方的陪嫁,来吧~你的朋友圈,就是吐沫汇成的海洋。
过去古代就真没有,因为彩礼问题而出现黄了婚事儿的事情吗?有的,什么时候?天灾人祸之年~没错,普通老百姓吃不上饭了,家里孩子婚事儿没着落了,赶紧嫁闺女,换上几口袋粮食,把这些粮食再变成儿子的彩礼~就这么回事儿。
我们现在就看到了高彩礼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而且把这种社会问题归类为古人习俗。这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胡说八道的往古人身上摸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前房产证上加名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前房产证上加名离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jygha.cn/post/48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