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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要一死了人就要求别人承担赔偿责任,三个人的死三家人的悲伤,俗话说得好,冤有头债有主,三个人的不幸都是无辜的人,不是故意伤害,请相信世间万事万物却有因果报应的,大祸临头谁也无法逃避的,怨谁呢?事已至此受害者家人更要冷静思考,节哀顺变,切不可再去伤害无辜的人。而作为倍观者更要慎重自己的言行,均不可说风凉话,事到头不自由,小心报应临头。
我认为跳楼的人选择跳楼的时间不对,如果淩晨一,两点后跳,路上行人一定更少,他自己是条命,但可悲的是把两个青春年华的女孩子也带走了,至于赔偿,只有***出于人道主义的方式来帮助那两个女孩子了,可怜又可悲的人生,活着真的不易丫
***已经发生四天了,跳楼死亡的男子身份也已确认,但其家属一直没有前往认领,想必他们也是怕担责任,所以***取逃避的方式应对。
看到这个***之后,我想起了今年六月份曾经发生在四川的一起类似***,也是有人跳楼砸死了在小区玩耍的祖孙俩,但是那个跳楼的当事是是一个***患者,所以法院在判罚的时候,让其家属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原因是对于***人家属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但是重庆沙坪坝这个跳楼的男子,如果没有精神疾病的话,那么追究责任的难度就大了,这名男子已经31岁,已经具备完全行事能力,他自己的事情需要自己承担责任,和家属是无关的。另外,对于一个***的人,是无法进行定罪的,因为他的目的只是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并没有想着去伤害别人,所以在主观上是很难追责的。从***的角度来讲,***也是每一个人的权力,让一个***的去担责是讲不通的。
对于类似***,我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进行社会公益性补偿,尤其两个被砸死的女孩都是家中独女,而其中一个本身之前就已经是失独家庭了。另外,对于跳楼男子的个人情况,也应该好好的审查一番,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其个人财产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这也许是意外,也许是宿命。。。当人力无能为力时,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看似悲伤,却未必是悲剧。年纪轻轻就脱离人间苦海,无疾而终,也未是件坏事,想开一点吧!。。。既已然是事实,就接受吧!
该男子应是成年人。他的跳楼不同于高空抛物,因公安机关很快能确定他的真实身份。若他没死,则由他赔尝被他砸死人的一切赔尝责任,并承担刑事责任;若他死了,则由他的遗产赔尝被他砸死人的一切赔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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