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核发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核发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填写如下:房屋所有权人填写产权人与共有人;房屋坐落填写房屋具体的地理位置;房屋性质填写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或其他;房屋状况填写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项;土地状况填写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的用途。
法律依据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1、房屋所有权人:填写房屋登记簿上注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共有的,填写持房产证的所有权人,而其他共有人可以填写在附记栏中。
2、房屋坐落:填写房屋具体的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的名字、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室)号等。
3、房屋性质:分别填写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等由***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建设,对购买、租赁对象以及转让有限制的房屋;其他类型房屋不填此项。
4、房屋状况:登记房屋的,填写“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项,登记房屋以外的特定空间或构筑物的,填写“其他”项。
5、土地状况:由“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组成,“地号”填写土地使用权证上注记的宗地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填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填写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6、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7、建房注册号: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编制的各登记机构的注册号。
8、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所有权发证的顺序号。
9、登记机构(盖章):套印房屋登记机构印章。
10、填发单位:加盖具体承办登记事务的单位的印章。
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备注:
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2、市、县人民***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3、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
4、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房产证办理部门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如果您需要办理房产证,可以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房屋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取得“两证”,首先应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红线图,做建筑方案设计,各项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后,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核发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核发房产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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