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少加名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少加名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共有人变更的类型: 增加、减少、变更共有人三种 二,增加共有人的情况 原产权人要将他的份额一部分转让给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买卖或赠与的形式原共有人视为卖方或赠方,新的共有人视为买方或受赠方,办理变更登记,交相关税费。(受赠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税) 三,减少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少的共有人将他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的共有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按买卖或赠与交税费。 四,变更共有人的情况 视为减掉的共有人将其份额转让给新变更的共有人,按买卖或赠与交税费。 变更共有人在登记时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变更的协议。 五,特殊的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婚后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视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视为原产权人将其份额的50%转让给其配偶,并且要交税。 2,按歇期间的房子不能随意变更共有人,涉及到银行贷款方的风险,要经开发商,银行同意。 3,签完买房合同在办理房产证前增加共有人的,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原买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为买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员去世的减去其名子,按继承办,不交税。 六, 夫妻更名的类型: 1,夫妻两人的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妻两人名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无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以夫妻更名不算是财产的转移,不交税。 如果以买卖的方式: 1,以买卖的方式转让,买方交契税,一般房子是1.5%,非普通的房产是3%。 2,以赠与方式转让,买方交契税3%。 3,如果房产证下发不超过5年,以买卖的方式转让,转让人还要交5.5%的营业税
首先得保证该房产无任何抵押的情况,房产证在手,已经满两年可以交易的状态。如果满足条件,带上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有房产证是妈妈和女儿的名字,只去掉女儿,就按一般买卖过户一半的费用计算便可以了。
房子没有抵押的可以,有抵押的需要先结清房贷方可办理增减产权人的变更手续!
根据提问者的补充描述内容:"之前房产证是夫妻间一个人的名字,之后加了对方,现在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还可以减掉一方,变成一个人的名字吗?"
答:两种情况。
①房子不存在抵押的情况,(1)若房产为婚后购买的房子,想要在产权证中增加或减少产权人,都只需要缴纳相应的工本费;(2)若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减少配偶的名字,税费按买卖过程的二分之一税费计算。
②房子存在抵押的情况(例如:个人住房***未结清,房子二次抵押等),想增加或减少一个产权人,必须将银行***还清,才能去***办理变更手续,按过户办理税费的二分之一买卖征收相应的税费;
补充:
①办理产权证增加或减少产权人的所需材料:产权证原件,夫妻双方***原件,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存在抵押的房子:先结清房贷,注销抵押登记,并提供证明材料)。
您好!
可以。
但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还需要延伸探讨:房产减名之后,房产到底算夫妻共有还是一方个人所有?——这会涉及到题主减名的结果。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房产证之前由一个人的名字加上了对方,说明大概率情况下,房子没有***、属于商品房。
题主可以回想一下当初增加对方名字的过程,其实夫妻之间房产加减名的程序是类似的,也比较简单,不会涉及到什么费用:
这一点非常重要。
题主的情况,涉及到先加名、后减名。整个一个过程下来,到底最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整个过程简单梳理一下:
关键是第二步,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地方——一种理解认为,既然办理减名手续,意味着就是把房产归为一人名下,否则谁会这样折腾?一种理解认为,即便减名,因为房产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有关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依然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少加名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少加名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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