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岛房产限购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青岛房产限购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按照国家关于“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为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同意,现提出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二、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三、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青岛房产限购政策如下:
1、对已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青岛市区向其售房。
2、对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青岛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3、对区域内拥有1套及版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补交、权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4、限购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非限购区域:即墨区、莱西市、胶州市、平度市。
根据最新消息,青岛西海岸地区实行了限购政策。根据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在该地区购买住房需满足一定条件,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限购政策的实施旨在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保护本地居民的购房权益,稳定房价。此举也有助于调控房地产市场,防止投机炒房行为的出现,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限购政策的具体细则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房地产中介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岛房产限购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岛房产限购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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