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仅过户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仅过户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房地产权证是可以过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本人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并在过户前需知道房屋性质,以便之后办理。
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
可以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原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可以用来证明房产的权属,因此用来买卖交易进行过户是可以的。不过,只是在交易过户后,自然也就会换成不动产登记证了。
可以的。
不可以
想要将房屋过户给他人,是需要到房管局进行的,但是根据房管局的规定,要想办理房产过户,是需要拿到产权证的。也就是说,不动产权证是办理过户的重要材料之一,如果房子连不动产权证都未拿到,那么是不能办理过户的。
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房子是没有不动产权证或者是暂时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的话,都很难出售,因为卖给他人后也需要等拿到产权证后再过户。更何况,如果得知房子是还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的话,相信也不会有人愿意去购买了。
这个问题,各个地区的情况都不太一样,成都这边的情况是,只过户了房产证对以后房屋的买卖没有任何影响,过户房屋后满一个月时间,新业主可以在房产管理局自己办理土地证过户,不需要原业主出面签字,在一个你购买的是房屋对房屋有所有权,不影响你出售或者对房屋有其他方面的权属***,在2017年已经出台了不动产产权证,也就是所谓的双证合一,取消土地证说法,如果房屋是单独的产权证,政策出台后可以直接到房产管理局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
公证与合同履行是两码事情,不能搞混,卖家有拿房款和违约两个风险。
我先说下公证的效力,整体来说是增强可信度,效力并没有发生变化,公证将公证事项和内容提交给公证处,由公证处对事项进行审核,如果合法真实则出具公证书,起到的是证明作用,对事实和效力没有影响。
买家不过户只公证,可以公证无非是存款和合同,存款的话对卖家没什么用,因为卖家不需要管买家有多少存款,只要买家正常履行付款义务就行了,如果非得等到卖家过户才付款,即便是公证了存款金额,也无法保证过户时账上有钱,即便账上有钱,也无法保证买家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先过户后交钱对卖家而言,卖家有可能拿不到钱。
另一个是公证合同,房子根据合同而言是属于买家的,买家为了避免名下财产过多或其他原因不过户也可以理解,但是这对卖家而言风险就不只拿不到钱了,因为是***买房,不过户就以为着权属没有发生转移,买家就不是房主,那就没办法进行后续的***手续,就更别提拿钱给卖家了,所以第一个风险是卖家的尾款难以到位。
另一个风险则是承担违约责任,公证只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买家付款卖家过户交房都是主要义务,如果只是公证没有过户,那么卖家就相当于没有依约履行合同,如果追究违约责任,卖家是跑不掉的,如果你相信买家说不会这样,那也没什么。
不过最好的话,还是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吧。
以上,我原先以为是机器人邀请,结果是***,感谢邀请。
房子被中介收了吧,那份公证委托其实是全权代理委托书,卖方是委托人,买方是受托人,委托期限内受托人的一切行为卖方均认可,如果受托人拿委托书 房产证去办理一些抵押贷款 信用*** 一房多卖或者更严重的***行为等,卖方将承担所带来的后果,如果买方也就是受托人只是单纯的挣个差价或者按双方的买卖合同约的事项办理过户手续,对卖方没有风险
这个问题楼主又反过来问一次了,上一次是买家有何风险,这次是卖家!
下面说下我看法:你说的这种情况对于卖方没有影响,因为房产证还是我名字,而且买家已经把全款付给我了,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我的目的是卖房 钱拿到了就跟我没关系了!
要说风险:有小小的两点吧,第一、如果房子长时间未过户 ,如果这个城市政策发生变化 如限购{影响房东的购房名额}限售{不符合交易的房子 想过户都过户不了}
第二、你说的这种情况 极有可能是 炒房的人 炒房来赚取差价,当然这个不违法,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
这个主要看你的卖房动机是什么?
1 如果您卖房就是为了变现,那么只要在买卖合同上注明付齐全款的时间节点就好了,房子在您名下,您还可以达到变现的目的;
2 如果您想置换出购房名额,那么就存在这套房子不过户,一直在您的名下占着,没办法及时的购买新的房子;
3 如果遇到买方是炒房的,不过户只是为了日后涨价卖出,那就得按照公证的买卖合同配合人家过户。
作为卖房,相对应不过户所面临的风险相较于买房会少一些。但是首先你得搞清楚买房不过户的原因,如果是短期内,肯定没问题!但如果是长期将房子放在您名下,我觉得还是不可取的。现在各地都在限购,如果你还有购房需求,这肯定会影响您的购房资格。包括如果你名下有房,你再按揭买房,再***利率和税费上面肯定会多出一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仅过户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仅过户房产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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