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甲里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甲里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上的“综合甲用地普通住宅”是指该块地的用途为综合型甲类用地,主要为居住用途,但同时也包括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综合性配套设施。普通住宅是该地块的主要用途,即主要用于住宅建设。这意味着该地的规划和建设主要服务于住宅需求,并且在该地块内可能会建立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以满足住宅居民的生活需求。
房产证上如果是自己的名字,父母是无权处置的。如果房产是由你出资购房,父母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无权收回的。但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你在违背了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并进行处置。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扩展资料:房屋赠予过户手续办理所需材料: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房地产赠与归属于房地产交易范畴。作为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到房管部门***应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公证书;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
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2。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
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约定的份额来分配的,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任然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按份共有房屋的分配方式
房屋按份共有是房屋共有的其中一种形式,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直接分割房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甲里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甲里房产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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