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丰台房产证办理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丰台房产证办理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丰台区房屋过户是在丰台区房管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甲2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丰台区房屋过户是在丰台区房管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甲2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进京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可延期一次。包含到期当天
延期手续:
在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即在进京证有效期的第6、第7或是过期后的第1天办理延期手续,除了这3天之外,都是不能提前或者推后办理延期手续的),
到北京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只需要持旧证换发新证,即两次***的有效期累计是12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丰台房产证办理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丰台房产证办理时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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