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山旧房出售信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山旧房出售信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位朋友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我估计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都确过权了!土地管理法颁布这么多年了!我估计你如果在农村有宅基地肯定都发过土地使用权证,如果现在你要申请我估计需要条件的,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政策的,才能申请,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部门咨询一下。
这个问题很简单,58年你母亲是农村户口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给划了。可后来你母亲农转非了再没有了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在有宅基地使用权时盖了房,可以由不动产房子占着宅基地,可没有建在户口农转非那天宅基地使用权就自行丧失了。舅舅占用了宅基地,你舅舅有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只是默认了没有明文变更罢了。没有和舅舅争宅基地的权利,除非你舅舅家也是城市户口,可争的结果只能是集体收回你舅舅宅基地使用权。
以前我家(苏北)这里宅基地批复下来,申请准建证有效期限十年,也就是说,十年内不盖房,集体有权收回这块宅基地。
你母亲的宅基地一直没建房,最后建房了也是你舅舅家建的,在你母亲未去世前,这件事还好解决,也就补偿你舅舅家建房子的钱就好,现在你母亲去世了,你们户口都不在那个房子里,现在那块宅基地及房子真的是与你们无关了
感谢邀请
农村宅基地是什么时候确权的?居民户口的人是否可以拥有使用权?
仔细看了一下你的问题,写了特别多。在五八年的时候,你母亲分到村里划的宅基地,而没有修建房屋,如果按照现在的法律来说,宅基地划分给你两年没进行修建,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呢?
宅基地非个人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通常是当地的村民有建房需要,向村委会申请,由要村委会批准并划出一块机动地进行土地性质的改变,变成宅基地。
我们换一个说法。如果某一家在农村有一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但是后来由于家里人都到城里定居,并将房口迁至城市。这块房屋如果年久失修并垮塌,村集体是可以无偿收回宅基地的。如果在垮塌之前出现征用这种情况,那这房家可以享受到房屋的拆迁补贴,但是,无法享受宅基地的安置补偿的。因为宅基地安的属性就不属于个人。
像你这种情况来说,由于你家没有户口在原来的村子里,所以,你们家也就没有权利再享受到农村里的红利。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当时你母亲没有建房屋,而已经转给你亲人,当然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当时的那种历史背景下,也就转给了你的亲人。如果当地会出现***,也和你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再次感谢邀请。
这宅基地早就不应该是你母亲的了,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有建房需要的本组织成员用来盖房子住的,你母亲当时需要所以集体分了块地给她,但她后来又不需要了(一直未建房),且已经去世了,!集体应收回重新分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山旧房出售信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山旧房出售信息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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