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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人继承房产政策最新,南京多人继承房产政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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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京分户条件?
  2. 像《安家》里面的剧情这种情况,第二层公证捐给国家就不能卖吗?

南京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判决或调解的房产***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像《安家》里面的剧情这种情况,第二层公证捐给国家就不能卖吗?


《安家》中的老洋房,第二层捐赠给了国家,几乎不可能在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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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老洋房之前属于江奶奶和两个外甥三人的共有财产,想要出售的话,必须要三个人都签字才合法。这也是为什么,江奶奶着急用钱给宋爷爷治病,却始终不能将房子卖出去的原因。最后,宋爷爷因为没有及时出国治疗,以至于因病去世。而江奶奶伤心欲绝之下,也随着宋爷爷走了。


江奶奶伤心的不只是宋爷爷离去,还有两个外甥的绝情。毕竟她和宋爷爷真的把两个外甥当做自己孩子一样看待,甚至打算将来把遗产也给他们。可是没想到却因为一点钱,看到他们的丑恶嘴脸。

因为伤心,江奶奶离开了。因为伤心,江奶奶把房子捐给了国家。正所谓“世道有轮回”,这回变成了两个外甥想要卖房子而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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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因为两个外甥不肯签字,导致房子卖不出去。现在房子捐赠给了国家,那么即使两个外甥都同意,而第二层楼谁来签字呢?现在第二层可是属于国家,属于公有的财产了,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去签字。而且,现在房子的归属问题比较复杂,即使中介以及想买老洋房的人,也不会愿意去趟这趟浑水。

当然,这只是戏里面的剧情,为的就是让观众看的爽,为的是告诫观众无情之人不会有好报。


现实生活中,这个房子想要卖出去,至少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卖给国家,这种老洋房在上海也不多了,不论是未来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下来,还是因为动迁需要征得土地,都需要有完整的产权。那么两个外甥就就有机会将房子卖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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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将第二层的产权买下来,然后再整体出售。虽然三方一同签字卖出去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二人想要把这部分买回来,还是有可能的。毕竟国家单独要那第二层并没有太大意义,卖了钱也能做更多的公益。

此外,还有一种可能收益的办法,那就是出租。好歹那也是两层楼房。现在把这种老洋房打造成民宿,然后出租还是很常见的。


正所谓事在人为,现在的社会很少有绝对的事情。国家更不会去欺负个人,不会单独的拿着第二层就耗两个外甥。只要找到好的律师,还是能够正常解决问题的。当然麻烦是少不了,可那是两个外甥罪有应得。

这种情况很特殊,理论上是不能再出售,作为一栋楼产权的一部分,既然已经捐献,就已经不属于个人,但是这个问题又分两面性,这栋楼的产权是三人份,不是一个人捐献,别人的财富也没了。

安家江奶奶这个老洋房,产权的二楼属于江奶奶,一楼三楼属于两个***外甥,作为一个主体大产权,是可以存在产权归属在定义的。当然江奶奶去世了,把二层给了国家,也就是给了民政局,因为这种捐献都是民政局来处理,那这个问题就有缓解了。

解决方案一,******民政局,要求遗嘱修改,这个就属于很专业的官司了,需要一个非常强的律师来打,最后的结果,一般都是和解。

解决方案二,回购二层产权,这个方案是最和平的处理方案,与民政局的相关部门进行何谈,按照市场或者略高于市场价的价位,回购二层,析产之后,在出售。

解决方案三,有偿赠与,把一楼三楼有偿赠与民政局,这样,民政局就有了整栋老洋房的产权,也好便于对老洋房维护,管理。当然价格可能要远远低于市场价格。

最终选用哪一种解决方案,还是当事人跟律师协商,毕竟是5000万的资产,两人虽然***的让人牙痒痒。

偷鸡不成蚀把米,江奶奶的两个***外甥机关算尽,却最终坑了自己。

但是,这套老洋房并非像房似锦说的那样不能买卖,依然可以挂牌销售,不过要走完一些程序。

之所以说这两个外甥坑了自己,是因为他们想吞掉江奶奶那一层房产的算盘落空,只能拿到本来属于他们各自那一层的房款

现在江奶奶已经立了遗嘱做了公证,将自己拥有的那一层无偿捐献给了国家,那么这套老洋房目前的产权人分别是国家、邝安邦、祝兴国,要想出售这套房子,三个产权人必须全部同意。

国家回购当然没问题,而两个外甥要是回购就得先掏出1600万,显然这对他们来说是个难题。

更有意思的是,这两个***外甥即使完成了回购,谁知会不会因为利益问题他们两个又闹起来。

所以人啊,不要贪得无厌,这世上亲情比天还大,请记住这一点!

不是不能卖,而是现在要想卖,可能不是那么容易了,因为现在这套老洋房的第二层拥有者是国家,而不是某一个人,所以江奶奶这两个外甥要想卖掉自己的那一层前提是,必须告诉中间这层的拥有者,但是去找谁呢?

姜还是老的辣,不过这次江奶奶此举让人觉得大快人心

本来这一套老洋房的拥有者是***三姐妹,而江奶奶的两个姐姐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房子的拥有权归属到江奶奶的两个外甥手里。

刚开始这两个外甥还让人觉得还可以,能够和江奶奶一起卖掉老洋房。可是谁知道这两个人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为了能够多得一些钱财,故意刁难江奶奶,而且提出一系列不公平条约,比如说三楼的就拥有所有楼梯空间,还要多拿百分之五的分成。而一层就拥有庭院面积。江奶奶在的中间层除了那套房什么都没有。

在宋爷爷去世以后,江奶奶也是悄悄地把她那套房子做了公证,捐献给了国家。这样做既不违法,也可以制约她两个外甥的品行不端。

江奶奶捐献房子是一个很正确的做法

按照国家政策,江奶奶他们家拥有的这一套老洋房,无论那一层出售都必须告知另外两家,而且要在房本上更改,而且不得影响到其他两家房子。

但是江奶奶是无偿捐献给国家,不牵扯到利益问题,所以说在没有告诉两个外甥的情况下,自行做主张,也是合情合理。而且两个外甥以后要想卖属于自己的那一曾可真不容易了,因为他们必须告诉第二层的拥有者,而且公摊面积这次必须平均分配了。

综上所述,做人做事,一定要懂得适可而止,而且一定要多做好事,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以上是第五评委***观点,欢迎关注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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