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非代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证非代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线城市楼市限购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没有购房资格不能买房了,房子进入了票证时代,你不仅要有钱,更要有房票才能买房。
严格限购,不仅限制了投资客,也限制了自主买房,有住房需求,却因为没有房票不能买,有的人想先用别人的名字把房子买下来,等自己过几年有了购房资格再转到自己名下。
这种情况下,借房票买房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但也有风险。
几百万数千万的房子在别人名下,万一对方据为己有怎么办?
借名买房如何才能规避风险呢?
一、签订借名买房代持协议
1、一式三份,借名人,被借名人,中间见证人各自保留,签字(按手印,一般是食指)
2、协议要明确清晰,最好请一个律师来做,这个小钱不能省,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出资比例,房票的价值,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的卖出时间,收益或亏损的分成比例。
第一步,比如你向父母借款,比如金额是1000万,全款购买了一套婚前房产。这套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无论涨跌都和你的配偶无关。既然是借款,就要约定利息,一般设定12%。
(很多人都没搞清楚,和银行借的是房屋抵押贷款,而这里借的钱就是民间借贷。你父母借给你1000万,没有指定用途。而你用这1000万去买房,买下的房产在你婚前全款购买,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和配偶无关。)
第二步,这时候你全款购房又是向父母借款,那么你自然应该做“不动产权利证明”把房产抵押给你的父母。这样一个操作是为了防止你脑子一热就给配偶加名字,抵押给你父母了,你想加名字都加不了。
第三步,就回到上面的借款利息约定。你本来借了1000万,每年比如存下10万,是不是要根据协议去还利息呢?你把利息还给父母,那么你就没有留下钱,就不用担心离婚时自己的财产被配偶分割走。
这里面当然还涉及到遗嘱,你婚前的房产当然是遗嘱赠予父母。你父母要出问题,也是把财产留下赠予你个人。
公是私、私是私,公家的财产不能由他人代持或占有,这里面有很大的风险,老杨会计在这里分析3大风险:
一、股东出资两大风险
1.出资不实的风险
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与房产出资,但是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股东可能被认定为虚***出资,很有可能被除以虚***出资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2.抽逃资金风险
股东以房地产出资后,再把房地产产权变变回原来的股东,可能被公司登记机关认定为抽逃出资被除以所缺少资金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二、税务风险
公司将房地产交由股东在一起,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
1.公司向股东分红,偷逃所得税,如果是个人股东,可能被补交个人所得税。
2.视同公司将房产出售的股东,补确认收入,补交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第一,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之所以伟大就在于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使得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需要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破产,并不会追到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个人,而在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诞生之前,无论是个人还是其他组织形式,都需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二,由于有限责任对股东的保护让很多利益熏心的股东产生了将公司财产转移到股东个人名下从而获利的现象,公司法又诞生了著名的刺破公司面纱制度(大陆法系一般叫法***格否认制度),股东与公司一旦被认定法***格否认,股东就不再受公司有限责任制度保护,而需要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第三,具体到答主的问题,这种股东代持公司房产的行为就有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混同的嫌疑,一旦遇到债务官司,很可能被判法***格否认,最终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非代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非代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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