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时诉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证时诉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逾期办房产证又过了诉讼时效,还可以***违约金,但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诉讼时效为两年。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始结算,
扩展资料:
《第18条规定的解读》认为逾期***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计算应分二种情况处理: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违约金数额的,为一时性债权,从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诉讼时效;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日或月为单位累计计算违约金数额的,属于继续性债权,以每个个别的债权分别适用诉讼时效。在实际计算时,应***用倒推法,即从人民***审查立案之日起,向既往的时间倒推2年,这2年内发生。
***时间一般是***登记立案时间,递交***状,***可能还要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法律规定有7天时间,交诉讼费,还要把交费票据交回***立案庭,有的当事人可能交费后不是当天交票。
在法律中,对于女性的几个特殊时期是有特别保护的,比如说在孕期,在她的哺乳期间,产后一年内,或者是她流产后的六个月之内。
这几个时期,出于对女性身体状况正处于特殊时期需要特别保护,所以,这个时期对男性***离婚来说叫做“禁诉期”,禁诉期严禁男性提起离婚诉讼。那在这段时间,是对男性提出离婚有禁止,对女性则没有。
你好,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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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该找什么部门?
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监管部门或者是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投诉,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去当地***进行***。
二、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日期或规定日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中,所谓的“规定日期”可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若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利率计算,如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三、可以向******追究违约责任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时,购房者可以向******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后,***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先看合同有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如果没有,可以请求违约金,违约金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同时,你还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正常合同会约定自交房后365天内需下证,不得超过365天,合同里面有表明超过后每天按多少比例违约金计算。赔偿这块,前期找开发商索要,若不执行,那就带着合同去******,正常逾期不是很久的,赔偿金额不大,没有必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时诉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时诉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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