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疫情房产企业补贴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疫情房产企业补贴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无意外,应属于不征税收入,但是仍需要仔细甄别进行判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三)***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所以企业取得的***补助、补贴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完全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但在实务操作的具体甄别上,需格外注意以下两个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 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所以纳税人取得的***补贴收入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的,该部分补贴收入并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财政性资金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后,方可作为不征税收入:第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第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着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第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所以企业在判断财政补贴或财政补助等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时,仍需仔细甄别,审慎判断!
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但需符合《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 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规定的条件后,方可作 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第一,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第二,财政部 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 或具体管理要求;第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单独进行核算。提示注意,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
为了减轻疫情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用工成本、税费、社会保险费压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山东、浙江、重庆等地相继出台企业服务相关政策,对于企业因疫情防控取得的***补助是否可作为不征税收入的问题,国家层面,目前没有成文的规定,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上都有相关规定。
例如:
1、冀财税[2020]6号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 石家庄海关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十条税收措施的通知 中第六条规定“六、企业因疫情防控取得的***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取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可作为免税收入。”
2、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温馨提示 第四条规定“四、您因疫情防控取得的***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3、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2月5日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税收政策 中规定“1、企业所得税 、(1)为疫情防控实际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取得的***补助,符合不征税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接受的捐赠收入等可作为免税收入。”……
具体情况可根据自己所在的省份、城市去咨询当地财政、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相信你能得到满意的答案。
***补助,是指企业从***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我国目前主要***补助: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
补贴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由***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
因此,企业用于防控疫情的***补贴、补助应该可以算作不征税收入。
但是我一个朋友说济宁莱尔疫情期间被封了20天左右,除了每天正常发工资以外,每天还要发放生活补贴200元。一个普通工人隔离的那个月,工资发了一万多。
我觉得这样的厂子才是大企业的风范,实名羡慕。
别说补助了,连那几天的工资都没有. 今天七八月份的时候,我们厂停工停产了4天。当时,我是回家住的。剩下的员工都是住厂里。只要是没有上班的员工,不管是住在厂里还是住在工厂,那几天都是没有工资的,所以不要想的那么美好。
一般不会,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价格有一定的利润空间,非典期间有些药品市场零售价上涨了很多倍,但药品的出厂价格一直没变,市场零售价上涨主要是市场流通环节的奸商们做的鬼。
我觉得员工应该不会有补贴。
首先,疫情截止目前,基本各地大部分产业已复产复工。针对疫情的影响,国家、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和补贴政策。比如,调整税率、免征几个月的养老保险企业部分、文化产业补贴等等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受益者都不里个人,而是企业主和集体经济组织。
其次,本身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的生存都受到威胁,能保证顺利💪开车复工已经不易,不可能有更多的资金发补贴。况且,全社会都一样爱到疫情影响,补贴谁合适呢?
总之,积极的工作,才是生存之道。
你好,现在全国一枪虽未结束但是也趋于稳定。各方面也基本恢复正常,现在国家的不跌就是在一些主要城市发放一些消费卷,想我们这边的小城市没听到过补贴的事情。有补贴不济也是一些重要企事业单位,一般人员估计没有补贴。现在顶多是退税,和退保现金,不多聊胜于无吧。
感谢你让我回答疫情还没正式宣布结束,社会复工人员能夠得到补贴吗?不好意思,清亮解我是学习研究养生保健康方面的。我不是国家干部,但是,我深信党和***是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关于补贴不补贴我不能决定。谢谢了!
感谢相邀!
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不是***工作人员,只能是自己猜测,饭后闲聊。
复工人员得到补贴,有以下几个渠道:国家、所在单位、银行贷款、房东。
大多数时候,国家给予补贴,只能给予政策,具体实施还需要所在地区或者企业。感觉国家的政策都是好的,但是有时候因为施行单位的操作力度和实际困难,使得执行比较难。
这次疫情,是全国人民的灾难,国家不仅给予了大量扶持企业、保障个人基本生活水平的优惠政策,而且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可谓不惜一切代价,让每个公民都体现到了祖国的强大和身为中国人的自豪。
此次疫情,不仅国家遭受重创,企业也是损失巨大。好多企业因为长时间宅家不能正常运营,资金流难以支撑,导致关闭。
但是,相比国家和企业,最困难也最无力的还得算家庭和个人。看到很多家庭因为无法开工拿不到工资,无力偿还房贷、车贷、房租、孩子学费,一天只吃一顿饭,心里特别心酸。
但是,我认为,在三方都有困难的情况下,全民性的灾难需要全员共同承担。
宅家初期,国家要求单位发放70%-80%的工资以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要求,大部分企业都做到了,那时候人们是感恩的,但是如果补贴较多、时间过长就会拖垮一部分企业,让你永远拿不到工资,恶性循环。
另外,对于房贷车贷,国家要求银行给予缓期还款和降息;对于租房,国家发出了请房东给予减免的倡议。万达不是就做的挺好吗?但是对于其他房东,我们只能建议不能道德***,减免是人情不减是本分,这要看房东的经济实力和个人素养,租户无权单方要求,毕竟这是双方合作。
最近,各地税务机关陆续发文出台了疫后税收减免政策、加强税收服务的若干措施。
一、先解释一下减免税的设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授权***院规定的,按***院的行政法规执行。
所以,各级地方***没有权力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免税。各级税务机关更没有上述权力,只有依法征收权。
二、再谈谈疫后减免税政策
这里就不重复文件规定了,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三条优惠政策:
一是对疫情防护用品生产单位的税收减免;
二是对交通运输业及各类生活服务业的税收减免;
三、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享受各级税务局新增的各类纳税服务项目。
在全国层面统一的请参照《***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方面12项政策。至于疫情影响企业开工的政策,可能只有第12条试用: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至于地方层面的,各省都不一样,比如[_a***_]:对因疫情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3个月租金等,这些税务政策都需要去各省市税务网站查询,各地的支持都不一样。
在***层面,央行颁布的有《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对***利率,期限都有一定的优惠,具体内容可以详细查看门户网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疫情房产企业补贴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疫情房产企业补贴政策最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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