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没有房产证的拆迁补偿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您好,在房屋征收中,没有房产证或者其他相关证件,是不能算作违建的,还应考虑其时效性问题,因为《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六条就明显指出如果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分规定进行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笔者从事过农房***工作,特结合当地政策作答。
若是没有房屋的空宅基地,不会纳入***范畴进行补偿。若有房屋,只要房屋不属于抢搭抢建的,都能按规定获得补偿。
笔者在进行一个宗地的***时,正好在一大院子里就有一农户的房子早已垮塌灭失了,只剩空宅基地,在进行***现场摸底调查时,也就没有纳入摸底调查的范围,当然也就可能获得任何补偿。由于该户也是早已知晓该政策,并没有为难***队员,只是后悔当时没有保住房屋。
笔者在***之中,经常会遇到房屋还有(哪怕是断垣残壁),只有房产证,没有宅基地证的情况,房产证就能充分说明产权问题了,按规定进行***补偿。同时,也经常遇到群众主体房屋之外的一些偏房(如厨房、厕所、圈舍等)既没有宅基地证,也没有房屋产权证,但这些房屋无论是从造型、新旧以及周边群众、村社干部的证言来看,都不是抢搭抢建的,***时也按规定进行补偿。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我们不妨一一来看。
一、如果是合法审批建造房屋的,那就不用太担心,就算没有房本,也不影响享受***补偿。目前,我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农村还有很多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是没有权证的。
二、如果宅基地本身是不合法的,没有经过合法审批手续的,还要看是不是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比如确实是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等),如果是符合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补办手续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享受***补偿的。
三、如果宅基地没有批过,而且不符合宅基地使用的条件,比如是一户多宅,甚至是城里人,那么,按照规定是无法享受***补偿权益的。但即便是这种情况下,有时也是可以享受部分补偿权益的,并不是简单“一刀切”。
我就说这些,希望能帮到遇到此类问题的朋友。
1、按照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补偿。
2、按照地方***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补偿。
3、***主题不同,补偿也有所不同,村里***,各个地方不同,建议参看村里的文件,如是国家补偿,也有相应补偿标准,但补偿对象应当是村集体,然后又村集体给你相应的补偿。
最新农民宅基地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院制定。依照***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没有房产证的***补偿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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