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双方在离婚后,一方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必须配合。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
如果离婚涉及到房产问题,是需要带上的。登记离婚必带:
2.结婚证原件:
3.二寸半身免冠单人照片两张;
4.离婚协议书各三份(如有电子版一并带上,可适时更改);
5.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部分的证明,房产证、行驶本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公司股权分割的相应工商机关证明;
离婚了,也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前妻的名字的。
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产权形式可以由一个产权人独有,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
二、房产证上有两个以上产权人的名字,就是房屋产权的共有形式了,就是共有财产,几个产权人,就是几个共有人。
三、共有产权,可以是夫妻共有,也可以是其他关系人的共有。比如,父母与子女共有,兄弟姐妹共有,朋友同事共有,合伙人共有,甚至陌生人之间也可以共有。
四、因此,即使离婚了,只要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前妻的名字的。
房产证上若名字为买房的一方,即为其个人财产。理由: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2、该规定体现了这样的精神:法律将维护这类婚前买房付了首付的一方的房屋产权。而你所说的情况比这更甚一等(婚前一方全资购买),那么离婚时的处理结果就十分明确了:该房屋将被判决归房产证登记一方。
婚前房产,没办房证,如属全款财房仍应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另一方要求分割一部分房产,应提供全款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到***确认系婚前财产,另一方就没法分割房产了。如果系按揭,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按揭***,离婚时应该考虑给另一方一定的房产补偿。
您提到这个问题的焦点不在离不离婚。而是能不能***的问题。自然是买的房产,没***说明产权手续不完善。首先,要看房产来源,占用土地是集体还是国有。是否规划、建设、施工、验收手续齐全。
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一下。如果具备条件,看批准文件先确权,再走过户程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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