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把名字去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证把名字去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去名字主要分为买卖、赠与等。须经共有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二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而房产为该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6、以房屋出资入股,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如果只体现一人名字但房产要转为登记人个人财产的话。
双方拿***,户口本、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后双方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去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这时候因为公证书的约定,所以去掉一个人名字后,房产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房产证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最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房产证去名字贷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等到银行出具了***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扩展资料:房产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 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应在赠与物交付之前行使,
您好,房产先要到房管局办继承转移。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或办放弃继承的公证,然后就可以去掉死亡的名字。 继承房屋,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各地收费不同)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望***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把名字去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把名字去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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