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最新房产交易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山东最新房产交易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规定如下:
2、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7、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8、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1)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一)超占或多占的标准及处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2、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3、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4、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农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凡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可凭身份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一处宅基地。非本村户籍的公民,一般不得申请宅基地,因故确实需要的,必须具有户口迁移证明,方可安排一处宅基地。
村民申请宅基地须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由村委会张榜公布
1、契税。对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契税为1.5%,而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一般为3%。如果是个人一次性购买九十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调到1%,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契税统一调整为3%,所以也要考虑住房的数量。
2、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销售个人购买不到五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第二,销售个人购买超过了五年的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第三,对于销售个人购买超过并含有五年的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种为评估价格-房产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另一种为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估价格×1%。
4、土地登记费:33元/套,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如果说二手房的交易是经过了中介,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中介费,正常的中介费的价格为交易价格的2%。另外,还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价格为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最新房产交易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最新房产交易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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