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办理公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房产证办理公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屋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房屋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
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极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个人认为公证一下有必要。
1)必须是附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正、或者带有委托书办理过户手续的公正才能不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过户。
2)具体过户费用包括印花税、契税、所得税等税种,具体按照你房屋评估(过户时必须评估)价值按税法规定比例缴纳。
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如下:
如果你家其他继承人都已过世,继承人只剩下你们兄妹俩人,那么,你们兄妹带上房产证的原件,兄妹各自身份证的原件,户口本的原件,一同志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
房产证上写着单独所有,去公证处公证: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办理公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办理公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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