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集体户口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集体户口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集体户籍和集体户口是两个不同的群体,两者在买房资格和落户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外地户籍家庭:买房资格——需要在本地没有住宅,同时能提交近两年内满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才能在武汉买房;名下有一套或以上的住宅则限购;落户——需要满足落户政策,如果是中心城区需要购买新房,面积超过100平且总价超过50万的新房。 集体户籍家庭:买房资格——需要是本地集体户口,身份证是本地的才能在本地买房,名下没有住宅的可以购买两套住宅;如果***不是本地的暂时就不能在本地买房。落户——如果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凭就业合同办理落户手续,或者单位集体户口,买房落户不受面积和金额的限制;如果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毕业超过两年或非单位集体户口,买房落户就受条件限制,按照外地户籍情况落户。 所以上述问题中,单位集体户口但是***不是本地的,暂时不能在本地买房。
一、购房者的户口性质、类型是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的,集体户口也可以办理房产证。
可以的,买房拿到房产证之后,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就可以办理集体户转家庭户,也就是将集体户口挂到所买的房子上。办理时需要带上原来的集体户户口页,本人***,房产证。办理非常快,我是马上就拿到了户口本了。
、在部分街道(镇)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并逐步全面推广(试点及推广方案另行制定印发)。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街(镇)应安排人员专职负责公共集体户口管理(户管员),做好公共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公共集体户口的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设立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1)属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部队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或合法租用(使用),有20人以上(驻穗办集体户除外)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2)属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包括社会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3、经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省、市、区公共人力***机构,单位办公场所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的,准予设立人力***市场集体户口。
4、大中专院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1)经教育部或省、市***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2)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5、经市***批准设立的外地党政机关驻穗办事机构,并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准予设立驻穗办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办理不动产证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的,才能申请不动产登记:
1. 具有合法建设用地的;
2. 具有合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3. 具有合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的。
此外,还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比如《集体土地上房
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因此,集体户口办理不动产证需要
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
机构或相关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集体户口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集体户口房产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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