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0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0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之一。 一、什么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公民个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 所谓“个人信息”,是指那些据此能够直接或者间接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而又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私有信息。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你好。非法买卖个人公民信息认定标准主要包括:
一、非法获取:通过欺诈、***集、窃取等手段获取他人的公民个人信息;
二、非法出售:个人公民信息没有合法使用的授权,但以营利为目的向他人出售;
三、非法收购:明知是非法获取,还以超低价值收购个人公民信息。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非法买卖个人公民信息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未经个人同意,擅自收集、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在法律层面上,任何未经公民允许的收集、出售、泄露或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的行为均构成非法买卖个人公民信息。
同时,根据相关法规,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被认定为犯罪时需满足信息数量、出售次数、非法获利金额等标准,其中涉及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者交易信息及涉及公民精神健康、犯罪前科等情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个人公民信息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属于刑法中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证据主要有出售者或者提供者的供述、谅解书等书面材料,同时补充来自公安机关、通信运营商等的数据证据,或者根据实名验证、SMS验证、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规定进行证明。
但这些证据只有在法庭认定为合法有效后,才能被作为认定个人信息非法买卖的依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0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00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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