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不动产登记与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1、不动产权证包括房产证
其实人们所讲的不动产权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为不动产权证。一般来说,不动产权证是包括了非常多种类证书的,例如大家比较常见的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等都在其中。
2、证书内容不同
房产证的内容仅仅包括了产权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产权的共有情况、房屋的登记时间、房屋的规划用途等,而不动产证上不仅仅包括了房产证上的所有内容还,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不动产的单元号、镭射区以及产权的使用期限等内容。
不仅如此,每个不动产权证上都有唯一的代码。相当于不动产证的身份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检索。另外,不动产权证在标注上面比房产证优化了很多,简明扼要,比如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等。
3、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不动产权证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部。
二、在买房时要看清不动产权证这些内容,否则易吃亏赔钱
不一样。
1、土地性质不同: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性质,宅基地确权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的宅基地进行确权,房屋产权确权是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性质上的房屋进行的确权。
2、土地的获取方式不同:农村宅基地土地直接按户分配,农村村民一个户口本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和出租的不能拥有第二处宅基地,房屋产权确权的土地是通过国家公开拍卖拿到的,所以必须交钱。
3、土地的发证机关也不一样:宅基地确权的证件由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房屋产权确权的房产证的地至少县级及其以上的国家土地局来核发的。
扩展资料
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对于退耕还林,农户如果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领取林权证的,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应尊重农户自己的选择,是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还是等待领取林权证。对既没有领取林权证,也没有领取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不是,不动产证与房产证不是一个证。不动产证全名叫“不动产权证书”,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的一个证。
从2015年3月之后,当我们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前期的房产证因丢失补办时会直接办理成不动产权证,在“权利类型”中会标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凭不动产权证可依法对房屋行使转移(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析产、划拨、转让、判决)、变更(房地产权利人法定名称改变或者房屋坐标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化、房屋部分改建、拆除、倒塌、焚毁使房屋现状变更)、设定他项权利(房地产抵押权、典权等)以及房地产权利因房屋或者土地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不动产登记与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房产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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