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上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上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上面可以标注产权比例,共有产权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自行约定产权比例共同共有,并在产权证上面对约定的产权比例进行标注。
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房产证份额,按比例享有,房主之间可以根据出资多少占有多少份额,按百分比例划分,如房主A占百分之六十份额,房主B占有百分之四十份额,这个没有具体规定,如果房主没有特殊要求,那么就是平均划分份额,是房主自行决定然后告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
产登记部门会按照你们的共有权约定协议,在上面注明你们的产权比例。 共同共有是由双方(或多方)共同拥有该房产,不确定具体数额和比例。
按份共有则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改房产产权归属和权益,例如占有50%、70%等。
房产证上共有人的份额比列好像没有准确的规定,有的住户为了让老人接送孩子上学方便,便把老人住的房子的房证上加上孩子的名字,就是以买卖1%或更多一点的形式添加上共有人。以便把户口迁到老人的户口上。
国家对房产证上名字的份额比例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产权人的名字,而且没有明确各自拥有房产的比例,那就是房子的所有权是所有产权人平均分。
如果房产证上明确了各自对房产的份额,那产证上有名字的产权人就是按照拥有的份额享受权利。
夫妻双方联合署名其实也分成两种情况: 一种是约定了份额,这种约定并不会在房产证上体现,但是在房管局登记的时候,会明确按百分比共有,离婚时也照此比例划分; 另一种是没有份额约定的默认共有,这种房子其所有权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也会考虑到首付、还贷中双方实际付出的比例有所偏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上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上比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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