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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是五年。安置房过户的期限应该是在房主拿到房子后的五年后,因为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5年之后,凭安置补偿协议,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过户他人。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6)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二、产权互换流程
1.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的批准文件3.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的规定,持以上相关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
集体产权房子是主要是利用宅基地使用权建造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集体产权房子想要过户的话,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发生转移的证明;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6、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带的材料如下。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有批准权的人民***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以及其他的必要材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等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双方签订协议:买家和卖家通过协商,在达成一定的意向后,先签署意向协议书。
2.制作并签署交换协议:签订正式的针对双方产权的交换协议,详细列明交换的产权信息、价值、转移时间等,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3.资格审查和申报:交换协议签署后,双方要分别持有原房产证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查和申报。
4.相关手续办理:通过资格审查后,双方要进行公证、税费缴纳、产权转移等相关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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