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楼房产权最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楼房产权最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要点解读
一、购买资格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共有产权房有以下优惠政策:
购房家庭产权份额是购房家庭实际出资额占共有产权住房市场销售房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高于80%,同批次销售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
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购房家庭,购买***筹集建设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自主选择持有不低于60%的产权份额;
其余部分为***产权份额,由***指定部门或机构(以下简称代持机构)持有。
共有产权住房具备申请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或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申购公告(市住建委网站也会同步发布申购消息),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申购家庭应仔细阅读申购公告,符合申购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如实填写家庭资料并提交审核。
今年7月1日起,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转让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转让。
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代管住宅以及市***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公产房,所谓的公产房就是房屋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有,其所权一般由***,单位,以及行政或事业部门所持有,而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留下的个人合法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是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那么就不在继承范围。由此可见公产房不存在继承问题,而且2021年新民法典也有关于公产房继承的具体条款。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使用权或***性质的住房。
(三)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楼房产权最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楼房产权最新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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