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落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证落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子女取得的毕业证是否合法,要从以下两方面看: 1,父母利用***手续落户的,如果落户的实际姓名等资料,跟当事人是对不上的,那毕业证也无效(冒用他人身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如果户口信息是真实的,只不过中间的手续不合法,那毕业证就有效。而父母需要补缴社会抚养费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和骗领的居民***,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社会抚养费: 1,是指为调节自然***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2,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3,2002年8月2日,***院经***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您提问的时间是2019年5月23日,其实东莞入户政策仅去年就4次调整:
1、3月27日,东莞人社局下发了一个通知,对入户审核进行了调整,这次调整主要是“取消OSTA高新计算机证书”入户,加强对“劳动关系”的审核。
2、7月12日,再次下发通知,这次调整主要针对“外地高级工证书”从严审核,加强对报名条件、工作匹配的审核。
3、9月3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对入户职业资格工种必须符合“东莞市企业紧缺急需工种目录”。
4、去年国庆后,也就是10月18日,结束了入户政策的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稿”审批阶段,并没发布。
综合以上这些政策调整的过程,回答您的问题,无学历、无社保、无房产就可以入户东莞,这样的打广告的机构,大概率是骗子,而且有悖于很多常识。即便神通广大,这样操作也风险极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落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落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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