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证子女去名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证子女去名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和子女在一个房本上,父母想去掉子女的名字,需要***取买卖的方式来解决。
即:父母和子女需要去公证处做财产分割的公证,确定父母和子女所占的比例。然后,父母和子女带上公证书,各自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带上房产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去掉子女的名字,更换新的房产证。这样做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
在爷爷的房产证上加上孙子的名字,可以通过赠与和继承这两种方式来实现。分别是:1、房产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先签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房产继承。房产继承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子女名字
需要带上结婚证,双方的***,房产证,还有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审核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在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总共是110元的费用,其中包括了:80元的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的贴花费。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20天左右就能够拿到房产证了。。
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可用赠予与买卖的方式进行。
1、赠予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房屋买卖流程
相比房产赠与,把房子卖给子女是个比较省钱的办法。一是赠与的费用过高;二是房产继承的流程也比较复杂;三是虽然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
(2)网签合同;
未成年人的房产证进行过户或者加名他人都不可以。办理未成年人名字房产证,如果在房产证添加其他人名字,被添加人就是住房共有人,这样未成年人名下房产份额就势必减少,对未成年***益形成损害。这样是不会被允许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房产证上有小孩名字可以过户,但具有一定的限制。父母需要代为签订房产转让合同,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出具为小孩利益过户房产的书面保证,16至18周岁依靠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小孩可以独立完成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证子女去名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证子女去名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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