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属楼有房产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家属楼有房产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属院没有房产证,是因这家属院是员工单位有偿或者无偿提供给本单位职工的居住场所。是公产房 不是职工或者职工家属的私产,所以就没有房产证。
家属院的房子一搬是免费居住,或者员工缴纳少量的房费就可以居住了。这是有条件的单位给员的***。
没房产证没事,但是一定要把手续完善了。这种房屋属于国有企业的自管公房,一般有两种产权形式,一种是职工租赁教委的房子,每个月会缴纳租金,钱很少,有租赁协议。还有一种就是买断了,肯定是有协议书的。房本是没有的。属于不完整产权,买卖没问题。但你要把协议书改成你的名字,就是教委得认可房屋产权变更为你本人。
一、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夫妻名字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二、无贷房子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
在办理加名字时,要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
具体的算法是,评估价剩以契税税率,再除以3就是应该交的税费。
一般估价100万左右的房子,税费在200元左右。三、加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和注意事项1、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2、注意事项: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
医院一般都是事业单位,因此其家属楼应该属于公产房。
医院的家属楼通常都是上个世纪末、未实行货币分房之前建设的,然后分配给医院职工的。
因此,家属楼的房地产权属于医院。医院职工只有使用权。
如果医院职工购买了房子产权,则家属楼的这套房子产权就属于这个职工了。
县城的家属楼不可以买卖。既然是家属楼,就是单位提供给职工和家属住的房子。这种房子只能住,没有产权,是不可以买卖的。在房改的时侯,有的单位参加了改制,把房子的产权给了职工个人。如果取得了产权又有了房产证。这种房也可以在市场上交易。
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屋产权属证书记载家属姓名,证明该家属享有房屋所有权。房屋登记未约定权利人份额的,属于共同共有。
他人认为房屋登记产权人没有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提出异议,要求确认实际房屋所有权人。例如借名买房的,房屋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不是房屋实际所有人,房屋实际所有人可以通过诉讼确认自己拥有该房屋。
我是律师,愿意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评论互动!您认为我回答有道理,请多点个赞。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这种不动产确定所有权的方式就是在产权登记证书上记载产权人的姓名,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登记在一个名下,则该人为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为两个人共同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所以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房产证本身登记在你的名下,但是同时又记载了其他家庭成员的姓名,那么有几个人则为几个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可随意加的。一旦加上则代表该人就拥有了房屋的一定产权份额。
当然,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除外,比如借名买房的情况。例如,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张三三,但是却登记在李四的名下,***如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协议,明确约定了虽然房屋登记在李四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人为张三。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法律***,也有可能将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判归张三所有,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也要看张三是否有充分的证据,在买卖过程当中是否存在违法的情况等。
所以,关于房产所有权的问题在法律上是比较复杂的,建议当事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咨询律师,这样才能获得比较准确的解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属楼有房产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属楼有房产证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jygha.cn/post/80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