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临沂商业房产出售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临沂商业房产出售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临沂房产限售主要是针对二手房的政策。2017年年底有临沂市***对外公布的限售政策,从2018年1月1号起,凡是在北城新区买卖交易的房子,二手房必须证满两年,新房办完房产证之后也必须证满两年才可以上市交易,这个政策一直持续到现在。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1. 按房改***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这要看合同上写的买家是谁。
如果合同上的购买人和房主非同村的,一告就赢,因为他没有资格买,啥合同也无效!对不起,我把你当时花的钱退给你,再给你点利息,你搬走就好——这种事在城中村拆迁还建小区里很常见!
如果合同上的购买人和房主是同村的,那这房子是要不回来了。
要回或部分要回房屋的构成要件必须是买卖行为存在违法性,我国《民法典》规定“违法的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制,所有权为村集体,村民只享有使用权,所以农村房屋交易的标的物有两个:即村民享有所有权的地上房屋以及村集体享有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这样题主房屋买卖过程中的违法性大致有以下可能——
一、房屋买卖的买受方为非本村集体成员的。
法律明文规定:农村房屋交易必须在本村集体内进行,买受人为非本村集体成员的买卖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即违法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房屋买卖行为未征得村集体同意的。
农村房屋交易中买受人虽然为本村集体成员,但是经宅基地所有权人村集体调查买受后存在一户多宅现象或将所买住宅或宅基地改做他用而未经同意的,虽然买卖双方感觉交易你情我愿,但这类未经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交易行为也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及时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也为交易行为埋下隐患。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农村房屋交易反悔***中绝大多数都是因该房屋国家***占用的巨额补偿引起的,我们先把作为当代公民必具备的“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暂且不论,农村房屋宅基地交易即使是利用了买受方的不懂法或者其他失误,岂是一个反悔就可以将自己承诺并即时得益的东西全部拿回来?时效因素、物价因素、诚信原则、投资建设、双方责任等都是权衡交易合法性与利益分配的重要因素。但愿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一、如果是卖给同一村集体成员的,那么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合同解除的原因,那么在买房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
二、如果将房屋卖给村集体以外村民或城市居民,那么合同因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如果房屋存在,可以要回房屋,但是该村民应赔偿对方损失,对于村民的不诚信行为,法律不允许此种人因不诚信而获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临沂商业房产出售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临沂商业房产出售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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