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宁波房产政策 最新消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宁波房产政策 最新消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外地人:
⑴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⑵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取得书面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二本地人:
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暂定限购1套住房。
宁波市户籍居民及家庭包括:
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⑵拥有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的人员。
⑶宁波市户籍人员因求学,户籍迁出本地的,在求学期间购买限购区域住房,能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⑷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宁波从2020年7月7日起执行以下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宁波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没有取消。之前一段时间网上有传言说宁波会取消房地产限购政策,但到9月底***仍然没有发布取消限购政策,一直维持多年的限购政策。限购区内有2套房子的家庭不允许购买新的房产。宁波并不是一线城市,最近几年限购对于宁波楼市有影响,但影响并不大。
根据历年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不一定的。拿镇海区来说,不同的街道情况都有所不同。老城区先不说,蛟川街道南片区因为只有一所公立小学,所以落户和产证的时间基本是要两年才保险的。庄市街道因为这两年新交付的小区多,实验小学的学区内就需要落户一年半左右,中心小学大概一年就差不多了。骆驼街道的三个学区内落户一年问题就不大,而澥浦镇和九龙湖镇对落户的时间就没有要求。所以说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学区要求是不一样的。至于你说的两年的要求还是要看在哪个学区内的!
随着咱们宁波各个年级的学生们逐步返回课堂,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节奏也慢慢地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而各位面临升学(幼升小/小升初)的学生家长们还在焦急等待2020年的升学报名的开始。
距离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0年浙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的这几个核心问题,我们带您解读! 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咱们宁波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工作方案也还没有发布。在上周,宁波市象山县发布了《2020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义务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预告》。
虽然这份工作预告中也没有表明准确的升学报名时间,但在其中还是给予了一些重要的时间参考。
政策宣传
01
5月1日以后
报名时间
02
5月下旬(大概5月25日开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宁波房产政策 最新消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宁波房产政策 最新消息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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