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房产证丢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天津房产证丢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3)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的原始档案或夫妻一方_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发证机关变更、撤销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补办。
补***应提交资料:
1、填写补***申请表。
2、***原件。
3、***复印件一式一份。
4、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地区级以上报纸,例:XXX日报、XXX晚报、XXX日报等。
5、小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两张。(含表格上一张相片)。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需重新补发的,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若找回原户口簿,应当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注销户口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第二步:派出所受理后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符合办理条件当场办理。
公民因遗失、损毁《居民户口簿》需重新补发《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提交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发。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1、补领《居民户口簿》申请;
2、户主《居民***》。
特殊情形:
1、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办理户口注销,家庭商定一致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相关情况应在补领申请中注明)。
预防疾病控制中心。
如果证明丢失,要立刻进行补办。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所有县市接种医院或门诊都有疫苗注射情况记载,市区居民要到常去的疫苗注射点取得凭证,再去城区疾控中心办理。县区居民可以直接在疫苗注射处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房产证丢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房产证丢失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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