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税费优惠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税费优惠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眉山购房网整理发布: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人民***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或者市、县人民***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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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已经纳入了本届人大立法审议规划,也就是说在本届人大五年任期内,房产税肯定会审议通过并实施,而且经过多年的酝酿和征求意见,草案已经相对成熟,目前只是在不断地修改完善,以确保最终法案出台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从各方面传出来的消息来看,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主要是合理调整税收结构,有效调控房产市场,不断增加财政收入。这既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也是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国家实行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原有的***分房制度逐步取消,购买商品房成为主流,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房价也水涨船高,老百姓买房负担越来越重。大家对高房价的意见也越来越多,尤其是房地产中暴利和各种乱像,更是饱受诟病。
中国缺房吗,肯定不是,有大量的房子空置,还有很多房子被炒房团控制,这就是高房价的原因之一。为什么很多人热衷于搞房地产,喜欢炒房,就是这里面赚钱很多,来钱很快。而普通老百姓呢,能买套房或改善下生活条件的住房太难了,简直是不堪重负,当一辈子房奴的比比皆是。
征收房产税其中就包括空置税,也就是说房子长期闲置也要按照规定税率每年征税,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拥有很多套住房也没什么压力和负担,以后肯定不行了,这对开发商和炒房者影响很大,风险会加大,成本会不断提高,能得到有效抑制。
如果征收空置税对普通老百姓有影响吗,毕竟有两套住房的不少,一套面积小的,一套改善型稍微大点的,会被征税吗?这是大家最关心的。
个人认为,既然房产税在设计的时候都会有人均免税面积,那在征收空置税时也会充分考虑普通百姓需求,相信不会增加用于保障日常生活用房的群众负担,应该对大家没有什么影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税费优惠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税费优惠政策最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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