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和租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民和租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制度,依法依规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租金减免工作,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青政办〔2020〕2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包括:
(一)城镇低保家庭中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人员;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和低保家庭)中因突发重病、突发灾难、残疾等特殊情况造成暂时性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住户。
第三条租金减免的比例分档:
(一)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有低保人员的,按《民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标准》执行;
(二)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有残疾人的,且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系重度残疾(一、二级生活不能自理)的提交残疾证,房屋租金减免40%,即按公租房租金标准60%执行;
(三)公租房保障对象中属于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致困的,房屋租金减免50%,即按公租房租金标准50%执行;
(四)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有残疾军人且伤残等级一、二、***的提交军人伤残证,房屋租金减免60%,即按公租房租金标准40%执行;
(五)公租房承租家庭中有烈士或是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和租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和租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jygha.cn/post/8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