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东莞离婚房产最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东莞离婚房产最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免冠单人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外地人在东莞不能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回夫妻一方的民政局办理。只有当双方任意一方为东莞户籍且双方是在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携带双方户口本、双方***、双方各自的2张单人2寸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2.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3.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4.企业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满两年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东莞离婚房产最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东莞离婚房产最新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jygha.cn/post/83490.html